吴敦义:“个资法”将兼顾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
2010年04月23日 16:0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二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草案,引发讨论。吴敦义今天说,期盼“法案”兼顾新闻自由与个人人权及隐私。

吴敦义南下高雄参加高雄市消防局举办的防救灾演练,接受媒体访问时说,社会各界对于个资法存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在经过与“立法院”国民党团和民进党团协商后,27日将由国民党团与民进党团联合提出复议,或是国民党团单独提出复议。

吴敦义表示,复议后,将于最短时间内进行草案条文的修正,希望这个“法案”确保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条文修正可能朝如果是与公益有关的非营利大众传播业,属于新闻自由范围,不须事先告知当事人或取得同意;如果是非公益,而涉及商业行为,就应以个人的人权和隐私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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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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