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任内疑图利拖吊业者 蓝议员控告苏贞昌
2010年04月21日 09:10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4月21日讯 台北县议员金介寿、李肇南、及台北市议员李庆元3人昨天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苏贞昌在台北县长任内,知法玩法,对违规停放车辆拖吊费及保管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8年多来硬坑车主12亿余元,不仅渎职,还涉嫌图利民间拖吊业者不当得利,3人表示,应该还款于民,并向社会大众公开道歉。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议员们指出,台北县政府于2000年1月4日修订租用民间拖吊车(场)自治条例,明定小型汽车被拖吊每次600元、机车100元,大型车种由警察局专责执行。另应缴交保管费小型汽车每天100元、机车50元。

2002年1月28日,时任台北县长的苏贞昌为图利特定对象,计划调高拖吊费及保管费,为避免引起外界注意,遭致民众反弹,竟在台北县议会审查县府议案时,不提租用民间拖吊车(场)自治条例条文修改案;反而另提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将小型汽车拖吊费从原600元调高为1000元、机车从原100元调高为200元;保管费,小型汽车由原100元调高为200元,机车由原50元调高为100元,其它车辆违规罚锾同样调高。

当时台北县议会在审查县府送到议会的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时,并未发现条文内容与租用民间拖吊车(场)自治条例条文订定内容相冲突,同意照案通过。直到2009年10月底才被议员们发现情况有异,而紧急提出修正案。

议员们表示,自从通过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修订案,把拖吊费及保管费调高后,对违规停放车辆拖吊罚锾,一律弃租用民间拖吊车(场)自治条例不用,全面改采处理妨害交通车辆自治条例,处以较高罚锾,造成车主财物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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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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