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会”处分失效 涉扁案金控主管或复职
2010年03月16日 13:4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去年解除元大证券董事长杜丽庄等人职务,“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以“金管会”已超过3年的行政处罚时效撤销原处分。如此一来,卷入陈水扁家族弊案的国泰金、开发金与元大金等金控负责人,也都可能因“超过三年行政追诉权”逃过一劫。

官员证实,“金管会”行政处分已经撤销,杜等人可以恢复原职。不过,杜丽庄等人至今尚未回任,“淡出”心意已定,元大金控昨天以“私人事务”为由,不愿说明杜等人动向。

政院诉愿委员会表示,法律规定,“行政罚之裁处权,因三年期间经过而消灭。”诉委会认为,元大证结构债弊案发生逾3年,“金管会”不能在本案起诉后,再对杜丽庄等人行政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泰金、元大金等多位负责人去年底因卷入“二次金改”弊案被点名或起诉,但“金管会”至今“按兵不动”,尚未做出行政裁处,是否“杜丽庄效应”发酵,有待观察。

官员私下说,行政罚裁罚权只有3年时效,“二次金改”案情复杂、发生时点难以厘清,行政处分的分寸难拿捏。

元大证券结构债弊案侦结,杜丽庄等人被起诉,“金管会”火速对杜祭出解职令。不料杜丽庄因“行政裁罚权逾时”败部复活,重创“金管会”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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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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