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熏:给吴淑珍千万巴结 是为争口气
2010年01月14日 07:52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月14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伪证案,昨天传陈敏熏出庭。她哽咽坦承,2004年不甘在开发金控经营权争夺被当时“财政部长”林全看扁,才借前“总统”夫人吴淑珍争口气。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前年12月侦办扁案时,传讯陈敏熏作证。当时陈敏熏告诉检察官,吴淑珍答应安排她担任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并已与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财政部长”林全在官邸讨论过。陈敏熏并向检察官坦承确曾拿新台币1000万元给扁家,以便争取金控职务。

但陈敏熏于扁案一审时翻供,改称给扁家的钱是给民进党的政治献金,吃上伪证官司,还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年半;她在去年11月出庭二审时,才又改口坦承,给吴淑珍1000万元,目的是希望维持良好关系,藉吴淑珍影响力,争取连任开发金控董事长。

陈敏熏13日庭讯时花费许多时间解说个人与家族持股比例,强调家族对开发金控有10年感情;她并表示,当时林全对她有偏见,还让她觉得委屈。

她哽咽表示,2004年争取开发金失利后,退而求其次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但林全仍反对,并告诉她“给妳一席(大华)董事,已是可怜妳”,她认为自己被羞辱,才想借重吴淑珍影响力,“我争的不是位子而已,,还要争一口气,如果不争这口气,我这辈子都会看不起自己”。

审判长问陈敏熏为什么到二审才认罪?陈敏熏多次以台语表示先前“第一次上法庭会紧张”,且先前在原审出庭时间过长,头脑已不清楚,加上当时基于情、理的冲突,才决定作伪证。

虽然陈敏熏庭讯时,从头到尾均坦承是想透过吴淑珍的影响力争取金控董座,但却否认与陈水扁有关,公诉检察官因而认为,陈敏熏仍有部分陈述不实。

陈敏熏与律师均向合议庭主张已完全自白,请求合议庭给予免刑或减刑并宣告缓刑。审判长庭讯后谕知,本案将于2月3日下午3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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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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