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彦家喝春酒?施茂林陈聪明兜不拢
2010年01月13日 21:55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月13日讯 台湾媒体露前“法务部长”施茂林2007年间任内,曾赴扁家“御医”、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住处,与“检察总长”陈聪明喝春酒。施茂林今天强调,自己当天接待韩国司法高层,没有参与所谓喝春酒。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施茂林说,有媒体及政论节目提到他于2007年2月26日出席黄芳彦春酒宴,但他当天代表“法务部”,宴请来台访问的韩国宪法法院院长,报道内容显与事实不符。

但陈聪明今天透过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澄清周刊内容指出,陈聪明到黄芳彦家喝春酒当晚,只有他、黄芳彦与锺姓宜兰乡亲等3人,施茂林到达时,他们已用完餐,锺姓乡亲也已经离开,施茂林并未参与所谓“酒宴”。陈、施2人之间的说法,不尽一致。

陈聪明说,聚餐当时,黄芳彦并非任何案件的被告,况且当时特侦组尚未成立,也还没有扁案,“聚会中仅互相问候、谈及医病知识及闲话家常,并没有特定话题”,他行事坦白,问心无愧。

“监察院”5日处理“监委”所提弹劾陈聪明案,弹劾案最后未过关,依法规定,查案“监委”可于10天内,再提案弹劾。但最新一期壹周刊引用“监委”说法,提及施茂林曾参与黄芳彦与陈聪明的春酒宴。

周刊报道指出,施茂林在接受“监委”约谈时,提及不记得什么时候去过黄芳彦家,但只去过1次,当天穿着运动服在外跑步,在黄芳彦住处楼下巧遇,上楼打招呼,只碰到陈聪明,并未看到别人。报道认定施茂林参与2007年2月26日陈聪明与黄芳彦的春酒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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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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