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一家因涉金改弊案被起诉
2009年12月24日 20:24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台北12月24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24日宣布,陈水扁等涉及“二次金改”衍生弊案侦查结束,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一家4口在内的23人。检方认定,陈水扁夫妇在此案中收受金融企业贿款逾6亿元新台币。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除陈水扁夫妇和其儿女外,被起诉者还包括陈水扁儿媳黄睿靓,陈水扁的妻兄吴景茂夫妇,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以及多家金融企业的高层。

这是陈水扁家族再次因涉贪腐弊案遭起诉。对陈水扁所涉多桩弊案,台湾检方分案侦办并起诉。今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及家人所涉洗钱案、“机要费”贪腐案、龙潭购地弊案及南港展览馆弊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夫妇均被判无期徒刑,其子陈致中被判刑2年6个月,儿媳黄睿靓被判刑1年8个月、缓刑5年。上述弊案目前在二审中。

此外,陈水扁涉嫌侵占“机密外交”款,也已被检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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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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