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放扁?“高院”卖关子 将以书面通知
2009年12月12日 07:45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2月12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11日提讯陈水扁,进行扁家4大案准备庭,在听完检、辩双方传讯秘密证人的意见后,合议庭下午临时宣布开延押庭,傍晚5时结束,合议庭表示,当日不会做出裁定,未来将以书面通知陈水扁是否延长羁押。

陈水扁在“国务费”、龙潭购地、洗钱等案中被控贪污、洗钱,一审判无期徒刑、禠夺公权终身,陈水扁提出上诉。“高院”昨日再提讯陈水扁进行准备庭,合议庭为厘清与“国务费”相关的机密“外交”部分,先以秘密庭方式审理,并于庭中提示机密文件后,再行公开准备程序庭。

秘密庭从上午9时30分起进行,开了近3小时仍未结束,合议庭中午决定先休息1小时,让陈水扁用餐后再继续开庭。下午合议庭在听完检、辩双方传讯秘密证人的意见后,临时宣布开延押庭。

庭讯中,虽然阿扁对于能否解除羁押表示“不抱期待”,但他也提出不串证、不逃亡等两大保证;另外,马英九日前曾表示,国民党在这次三合一选举中表现不佳,与选民认为“扁案办得太慢”有关,他表示听到这段话“心都凉了”,显示马英九有意把手伸进司法。

延押庭大约在5点左右结束,合议庭表示,当日不会做出裁定,未来评议结果出来后,将以书面通知,陈水扁随即还押北所。阿扁这次的羁押期限是12月23日,换言之,如果“高院”放人,他可望与家人共度圣诞节。

扁家四大案与追加起诉部分一审宣判后,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9月24日召开移审庭裁定继续羁押3个月,陈水扁提起抗告,10月8日最“高法院”举三个理由撤销“高院”裁定;“高等法院”8日傍晚6时许重开陈水扁羁押庭,合议庭三位法官经过将近2小时的评议,最后仍以重罪、有逃亡之虞以及隐匿资金为由,裁定羁押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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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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