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续押陈水扁 民进党:遗憾
2009年09月25日 09:52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9月25日讯 扁家4大案今天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开庭后决定继续羁押陈水扁。民进党对此表示遗憾,强调对当事人行使辩护权不公,并期许大法官会议尽速做出对扁案换法官“释宪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将“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扁家买官等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经由公开抽签,交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议庭审理,“高院”合议庭晚间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

民进党发言人赵天麟晚间对此结果表示遗憾,他说,陈水扁已无羁押必要,高院的裁定凸显刑事诉讼法的羁押问题,这对当事人行使司法辩护的权利有所不公,也无益缓和社会对立。

赵天麟说,扁案一审的争议将延续到二审,民进党期许大法官会议应针对扁案换法官所引发的“违宪”争议,尽速做出宣告。

陈水扁幕僚晚间受访表示,陈水扁已无逃亡事实与企图,并主动提及愿意配合司法调查,“高院”这项延押决定会妨碍当事人后续辩护的攻防,二审审理的状况会与一审类似,当事人无法行使辩护权利包括与律师讨论辩护策略、整理资料等。

幕僚表示,将等看到“高院”裁定羁押的理由后,再由律师对外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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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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