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被施明德告获不起诉
台海网8月3日讯 前反贪腐倒扁总指挥施明德,因不满民进党在第7届“立委”选举时制播广告指“红衫军之乱”,向时任民进党主席陈水扁等提出妨害名誉告诉,台北地检署今天将陈水扁等人处分不起诉。
处分书指出,施明德认为,民进党为帮助党籍提名人助选,竟发表宣传资料,污蔑红衫军运动为“红衫军之乱”,并制成短片在电视台播放,刻意扭曲误导,足以生损耗参与红衫军运动成员的名誉,认定陈水扁与时任民进党秘书长的卓荣泰妨害名誉。
检察官调查认为,红衫军运动时,当时政治立场鲜明对立,民众意识形态两极,红衫军运动究竟应获得打击贪腐、澄清吏治的正面评价,或是影响交通、浪费社会成本的负面评价,本就有讨论空间,属于可受公评之事,民进党对此加以评论,难以认定是专以毁损他人名誉、信用,或以侵害他人感情名誉为目的。
检察官认为,候选人阵营在选举期间,发表批评言论或制作文宣攻击对手,其目的在争取选民支持并希望当选,是民主政治常见竞选手法,如无明显的违法故意,难以认定有妨害名誉或意图使他人不当选的犯意。况且民进党相关言论能否达成目的,自可由选民本于智慧判断,不应以此认定有妨害名誉或违反“选罢法”。
编辑:
黄鸣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