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审前羁押不违人权 羁押扁有讨论空间
台海网12月10日讯 陈水扁、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等多位民进党高官先后遭羁押,审前羁押人权引发外界关注。台湾的马英九9日接受民视专访表示,这不涉及任何人权的违反,因为羁押是法官同意的,但是嫌疑犯并非囚犯,“法务部”将修改羁押法改善,把看守所的处遇和监狱区隔。
据台媒报道,马英九表示,审前羁押制度不只台湾实行,美国从1984年也实施此制度,主要的理由是防范嫌犯再犯、串供、逃亡等,不涉及任何人权的违反。以陈水扁为例,羁押庭开了9个小时才决定,是很慎重的决定,并非由检察官一个人决定。
但由于侦查中的羁押和判罪后的服刑,所受到的待遇类似,马英九认为有检讨的空间。他指出,羁押法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制订迄今都没有修改过,确实值得检讨。因为台湾监狱不够,在管理上,有些看守所一部分也算是监狱,“法务部”已准备修改羁押法,把看守所的处遇和监狱区隔。
身为卸任领导人,法院强制羁押陈水扁是否恰当?马英九认为,若卸任领导人变成被告也享有特权,从另外的角度看也有问题,他认为比较好的办法是比照一般人,该怎样就怎样,但是可以把一般标准提高至符合人道的水平。
马英九表示,目前为止,有关陈水扁被羁押的过程并没有违法之处,或很明显违反公平正义的地方。但是陈水扁在看守所的处遇,或者他从看守所到羁押庭是否要戴手拷,当时无任何逃亡之虞是有讨论的空间。
此外,他也认为,侦查中不公开,做得不彻底甚至不妥当,这点大有检讨的空间。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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