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可能入狱的关键:以人追钱再以钱追人
2008年08月27日 13:43新华网 】 【打印

特侦组表示,以目前追查阿扁海外的帐户与金钱,推估这些巨款的来源是从“二次金改”的政治献金所得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有人出面自首供出陈水扁,要收押阿扁就很容易,“因为阿扁牵涉太多案子了,可能会串供或逃亡,法官要把他收押的理由很充足;另一方面,把阿扁关起来,至少也可以平息社会民怨。”

除了希望有人出面自首之外,在这次追查阿扁家海外帐户洗钱案当中,司法机关获得艾格蒙联盟成员开曼群岛及瑞士等主动全力支援配合,提供了扁家人海外帐户资金往来的详细资料,因此,特侦组现阶段的查办策略,就是先“以人追钱”再“以钱追人”。

“以人追钱”就是全面厘清陈水扁家族相关人士在岛内外帐户的资金状况及流向;“以钱追人”则是经由追查这些帐户资金的来源,查明提供资金人士身分,进而追查他们在提供扁家资金的过程,所涉不法行贿及对价关系等相关违法事证。“只要这些事证有一点突破,就将成为咬死阿扁一家人的定罪根据。”

日前特侦组前往阿扁位于宝徕花园广场的豪宅搜索,隔天有媒体刊登吴淑珍在打电话的照片。不少员警看到照片私下议论,“吴淑珍不知道电话会被监听吗?最好她是打电话给帮她洗钱的人,只要她一‘乱讲话’,就有串供之虞。”

“巴纽建交”费汇新加坡

巴纽“外交”丑闻案,也可能是一个收押阿扁的关键。3000万美元的“建交费”中,除了20万美元是交给巴布亚纽几内亚私人律师佛罗立安.古邦做活动费之外,其余2980万美元,于2006年9月间,分别汇入“外交”掮客吴思材、金纪玖在新加坡华侨银行联名帐户。并于2007年1月间,由吴、金两人分别转走600万美元。剩余2380万美元款项,则随2007年底金纪玖的失联后而不知去向。

诡异的是,这笔3000万美元的“建交”费,恰好就汇入新加坡,偏偏吴淑珍利用哥哥吴景茂洗钱2100万美元的帐户,也在新加坡。由于时间点都太巧合,金额也差不多,一开始还有人怀疑吴景茂帐户内的钱就是巴纽案的钱。不过,如果查到两个帐户内的金钱有“相互往来”的话,对阿扁就相当不利。

“机要费”追到海外

在陈水扁所涉弊案中,其实检方最早发动侦查的是“机要费”,包括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等人,都已列为被告,惟独“主谋”陈水扁因有领导人任期的保护伞,拖延好一段时间。但陈水扁卸任后,又用“机密”卡住特侦组,双方你来我往。直到马英九解除机密之后,陈水扁只能乖乖上法院面对。

尽管陈水扁所谓的机密已被认为毫无机密可言,但一旦陈水扁遭起诉,诉讼冗长,可能要好几年之后才会被判刑,而且,官司还可以上诉,阿扁并不会立刻坐牢。

特侦组举例说,目前阿扁所牵涉的官司当中,最快会宣判的案子乃是雷学明告他诽谤,一审预定9月9日宣判。但即使法官判阿扁败诉,诽谤罪的刑期很轻,还可以上诉、易科罚金,阿扁不会马上坐牢,还是可以在外面自由自在,坐拥豪宅、出入有名车及随扈,继续享受优厚的退休礼遇。

不过,特侦组在搜索陈水扁家中,并且访谈陈水扁和吴淑珍时,并非根据海外帐户洗钱的他字案,而是依照先前“机要费”的侦字案,特侦组这种特殊侦查的作为,是否意味着办案人员怀疑黄睿靓的海外帐户款项,含有“机要费”?如果证实有“机要费”资金流入吴景茂、黄睿靓私人海外帐户中,将会直接揭穿陈水扁先前企图以“历史共业”、“特别的特别费”、“大水库理论”等论证,来掩盖“国务机要费”转挪私用的烟幕,更坐实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中所涉及不法。

福尔摩沙基金会是洗钱管道?

除了黄睿靓、陈致中、吴景茂的新加坡、瑞士帐户外,特侦组在追查当中也意外发现,由阿扁一手创立的福尔摩沙基金会,早就迁到新加坡,是否跟洗钱案有关?值得注意。

陈水扁在参选台北市长时,就成立了福尔摩沙基金会,这个单位一向就被视为是阿扁接受捐款、政治献金的主要窗口。在阿扁当选之后,随即就将福尔摩沙基金会移往新加坡,着实令人不解。

一度各界还质疑,福尔摩沙基金会移到新加坡,目的是要规避岛内有关单位的监督、查核。如今新加坡成为阿扁海外洗钱的“重点”,福尔摩沙基金会是否也扮演了另一个重要洗钱管道?有关单位应该要持续追查,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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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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