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0日讯 陈水扁在2004年间一席“柔性政变”说词,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提起损害赔偿民事诉讼,2005年一审判连战和宋楚瑜胜诉,陈水扁应给付连战和宋楚瑜各新台币1元并登报道歉,全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将于20日上午10时宣判。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本案源于连宋主张,陈水扁2004年11月14日在一场选举造势大会上,指称他们于2004年3月20日“总统”选举后曾发动军事将领以“请辞”或“告假”方式进行“柔性政变”,但因“军队国家化”已然成型而告终,并吁请民众“以选票终结连宋乱象”,陈水扁所言已毁损他们的名誉,提起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陈水扁则主张,连宋断章取义,他仅是指述“少数退役将领”并非连宋,没有影射连宋,且“柔性政变”是指少数将领的行为,连宋不是军事将领,并没有直接发动政变的能力,不可能是影射连宋两人。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指出,连宋主张“流产七日政变”即是“柔性政变”的说法可采信。陈水扁虽未指名道姓,但依所提及“流产七日政变”目的是为“个人”权位,因此依当时社会环境,所谓“个人”显然是指连宋,可采信连宋认为陈水扁影射说法。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水扁指称连宋发动“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为不实事实,且足以损害连宋名誉,2005年12月间判陈水扁败诉,须给付连战和宋楚瑜各一元,且应在自由时报、中国时报和联合报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启事一天。
一审判决当天,陈水扁委任律师林志豪表示,上诉时会提出所谓柔性政变的幕后资料,以现职有军权的人所写的报告作为书面左证。
经陈水扁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006年3月20日首次开庭时,林志豪当庭提出密封文件,内容为前“国防部长”李杰向陈水扁的书面报告,指称2004年3月24日,前“总统府”战略顾问曹文生曾至李杰办公室建议李杰“藉病住院”,对当局形成压力;同日前参谋总长罗本立也致电表达同样诉求。
李杰也于二审首次开庭后隔天证实2004年“总统”大选后,确实有军方人士请托他装病,引起各方关注,台湾高等法院并于2006年12月5日传唤李杰到庭说明,全案将于20日上午10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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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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