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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过"反暗杀条款" 候选人被暗杀立即停止选举
人民网10月26日电 明年的台湾“立委”选举将采行单一选区二票制,让许多选区都呈现蓝绿各一组人马对决的情况,候选人在选举期间死亡,另一组人也许就笃定当选,因此许多候选人担心会遭到对手阵营雇用杀手暗杀。
对此,台“立法院”朝野团协商通过了“反暗杀条款”,并于今天二读通过,规范包含区域“立委”、“直辖市长”及县市首长候选人,如在截止登记后至投票日前死亡,“选委会”应公告该选区停止选举,并定期重新举行。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立法院会”今天二读通过了“选罢法”修正案中的部分条文,增订了“反暗杀条款”,明定区域“立委”、“直辖市长”及县市长候选人在登记截止后至选举投票日前死亡,“选委会”应即公告该选取停止该项选举,并定期重新选举,其他公职人员选举,在上述选举期间死亡,以致该选举区的候选人人数未超过或不足该选区应选名额时,“选委会”也要比照办理。
此外,由于蓝营对于“选罢法”中有关查贿时间点及查贿规范等条文还有意见,而台联党总召罗志明也代表党团,表示不同意政党共推候选人的相关条文,因此这些部分在二读时都遭到保留。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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