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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被判无罪 笔录无证据能力
2007年08月14日 11:40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投票数: 顶一下  【

人民网8月14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一审判决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嫌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至于台北市长室秘书余文则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但因减刑条例缩减为1年2个月。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判决书中合议庭认定,马英九无诈术,无不法,没有犯意。合议庭认定,侯宽仁的笔录是假设性问题,跟事实不符,有断章取义情况,违反刑事诉讼法,不具证据能力。同时合议庭也针对特别费做出裁示,认为采宽松实质认定补贴说。 

马英九代表律师宋耀明说,这个判决是在他们意料之中,马英九本来就是清白,判决出来后,检方是不是该统一政策,程序上是不是在刑事诉讼法方面有需要检讨的地方。 

特别费案宣判后,绿营“立委”率众到台北地院抗议,表示司法不公,判决不符合台湾民情。至于当初举发马英九特别费案的“立委”谢欣霓则说,很早前就知道会判无罪。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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