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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最高领导人为何这样称呼?
2007年10月12日 13:26 来源:中国网

为什么中共“一大”把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党中央主席的职位是何时消失的?

上世纪80年代,中共组织架构发生重大变动,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当时总书记并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但实际上恢复书记处一举已经为胡耀邦取代华国锋作了铺垫。”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说。

事实上,在中共党史中,有两段时期中共中央委员会设立总书记,不过那个时候,总书记并不是中共最高领导人。

第一段时期是从1956年9月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邓小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党的最高领导人是主席毛泽东。另一段正是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胡耀邦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到1982年中共十二大前。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已担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当选为中共中央主席一职。他一人兼任主席和总书记两职,在党史上罕见。这一时期,颇类似于1943年后毛泽东以政治局和书记处主席身份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从此,中共最高领导人的头衔变为总书记。“现在总书记,即党的一把手,党章没有明确规定任期不能超过两届,但其实这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了。”石仲泉说。

那么,总书记的称呼,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五十多名党员。人员少,事务少,所以一大选举中央领导机构,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先建立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中共二大、三大,虽然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人陈独秀称委员长,直到四大时改称总书记,总书记仍是陈独秀。”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高新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至于为什么一大时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有党史专家认为,“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当时甫具雏形的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的决心,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老爷,所以才选择了最小的“书记”,来称呼党的各级领导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

 

   编辑: 郑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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