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靴匠之子到民进党创党主席——第一届党主席江鹏坚
2008年03月24日 14:48中国网 】 【打印

  

  在民进党的党证上,001号是江鹏坚。这不是因为他在党内资历深,而是因为他是民进党突破“党禁”成立的创党党主席。从一个靴匠之子、到反对党首任党魁、到“监察委员”,江鹏坚以其人品操守在民进党内获得各派系的一致称赞,在山头林立、人人自我膨胀的民进党内为他赢得“客气而绅士的雄狮”称号。

  靴匠之子

  江鹏坚的父亲是福建省惠安县东园镇一个名叫下垵村的渔村人,由于家境贫寒买不起渔船、渔具,再加上身体衰弱,只得挑着竹篮四处给人补鞋,但仍不能维持五个儿子的扶养。抗战胜利后,江父带着全家渡海来到台湾。1946年4月25日,江鹏坚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秉性木讷的父亲,不谙经商,经常被人倒账欺侮;母亲为了赚补家用,每天在油灯下一针一线缝补,由于家中食指繁浩,所以江鹏坚这个“买不起雨衣的鞋匠之子”自小就过着困扼生活,也种下了改变生活、改变命运的坚定信念。他不断地自我惕励,努力学习,不敢稍存松懈,考入著名的台北建国中学,后被台大法律系录取,靠做流动摊贩、工人和家教勤工俭学,1962年以优异成绩从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随后服完兵役,又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1965年获硕士学位并顺利通过律师高等考试,开始了执业律师生涯。

  因为出身贫苦,江鹏坚有着强烈公平、正义感,矢志以人权运动为职志。他出任平民法律服务部门负责人、吕秀莲主持的“保护你”专线电话服务顾问、台北平民法律中心志愿律师;他著有《人权手册》,并于1984年创立台湾人权促进会,任首任会长,获得了“人权律师”称号,在律师界颇有名气,1982至1985年、1993至1996年分别当选台湾律师公会常务理事,还曾任“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

  为林义雄辩护

  1979年底“美丽岛事件”爆发,江鹏坚挺身为当事人林义雄及作家杨青矗担任辩护律师。在开庭诘辩的最后一天,他痛斥国民党,并以感人的辩护泪洒法庭、泣不成声,从而获得“铁肩侠骨”的名声。1980年2月28日,林义雄的母亲和两个女儿被暗杀身亡,以及后来的陈文成命案,迫使江鹏坚再也无法坐视,乃毅然投身党外反对运动。1980年底他为周清玉竞选增额“国代”助选,1981年底又助选谢长廷竞选台北市议员,同时出任他们的法律顾问。1983年底,江鹏坚受“党外后援会”推荐,在台北市参选增额“立法委员”;在当时台北市已有黄天福、康宁祥,党外票源有限的情况下,江鹏坚打出“一届立委,终身党外”的口号,以“不信公义唤不回,誓为人权马前卒”、“靴匠儿子的告白”等感性诉求打动民众,从而成为唯一的党外当选者,自此踏上了政治之路。

  虽然是最后一名当选者,但在“立法院”,江鹏坚却勇于表现。鉴于制衡对象是行政部门,他采取“迫战求和”进攻策略,即通过议事过程的表现给施政者以压力,将抗争讯息或党外的意见散播出去,藉由舆论来达到制衡目的。于是,他频频向当时戒严体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关切人权保障和政治犯,不遗余力地鼓吹政治本土化和年轻化。

  信守承诺

  1986年9月,江鹏坚放弃竞选连任增额“立委”,除了信守三年前“一届立委”的承诺,还有以本身的进退来提醒恋栈的公职人员一个思考的机会。江鹏坚认为,党外目前正是为迎接政党政治来临而储备人才的时候,应该把参选和公职当成训练政治人物的基地,一个人当九年“立委”,不如三个人各当一任。

  1986年9月28日,130多位党外人士不顾国民党的严厉警告,宣布成立民主进步党,江鹏坚不仅是18位“党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之一,更在11月的首次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而后又被中执委推选为第一任党主席。毫无派系基础的江鹏坚之所以能击败党外大老费希平夺得党魁一职,一是因为他在建党工作中与邱义仁负责党务组织工作、规划党员代表产生事宜,从而获得“党外编联会”、“党外联谊会”两系统的支持,以一票之差打败“党外公政会”背景的费希平而出线;二是江鹏坚在从政养成的清望、坚守竞选承诺的人品,成为各方派系均能接受人选。

  率党开创

  出任党主席对于江鹏坚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由于民进党是在党禁尚未开放前成立,属于不合法政党;而且民进党在党纲草案中明确主张“台湾的前途,应由台湾全体住民决定”,这两则因违反当时的法令,随时面临着被取缔的命运。此外,民进党草创初期不免百业待举,而且党内派系林立、人事紊乱复杂,在考验着江鹏坚的领导和协调能力。

  针对各界对民进党“自决”=“台独”的质疑,江鹏坚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辩解、“消毒”。他说,民进党的“自决”主张,是一项程序而不是结果,是对人民选择意愿的高度尊重,“自决”和“独立”没有等号的关系;表示现在不是海峡两岸谈论统一或独立的时机,双方的政经差距太悬殊,目前还缺乏对谈的基础。

  针对党内运动路线上的矛盾。民进党从党外时期即存在着截然对立的两条路线之争,以“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为代表的一派力主群众运动,认为在当时政治环境下,反对党只能走上街头、发动民众抗争予当局压力;而以“党外公政会”为代表的一派则主张议会路线,通过选举进入体制内来进行改革,双方路线之争延续到民进党成立之后。在这样情况下,江鹏坚则在双方之间尽力调合。他认为,民进党虽然有必要走群众路线,但所谓群众路线并不一定是狂飚型的街头政治,可以在群众运动中加入亲和力,并对整个运动做相当的规划。

  针对党内派系斗争,他充分发挥自身沉稳内敛的个性和圆融的处世原则,与各派系保持等距离,使党的机器得以正常运作。江鹏坚明确表示,民进党是反对势力的联盟,彼此尊重、说服、包容非常重要,党内应该尽量淡化派系斗争,否则对党的传统和发展均无益。

  江鹏坚率领民进党打的一场选战是当年底的增额“立委”、增额“国代”改选。时值民进党成立不过2个月,又发生许信良化名偷渡闯关桃园机场的警民严重冲突,江鹏坚亲临冲突现场,背顶着警方的高压水龙头向民众发表演说,对外发表声明,表明民进党反对暴力的立场,最大限度地化解了一系列暴力冲突事件对民进党的负面影响,使得民进党在两项选举中取得亮丽的成绩:在增额“立委”选举中,民进党获得12席,比1983年的6席增加了一倍,且多位民进党籍候选人是以最高票当选;在增额“国代”选举中,民进党也获得了11席,比1983年的5席增加一倍。初战告捷,奠定了民进党的政治基础。

  追寻政治第二春

  江鹏坚曾表示“政治不是我的兴趣,而是使命”,因此,虽然卸任党主席,但政治之路已无法回头。1989年11月民进党第三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上,江鹏坚在新潮流系的支持下出马与党外大老、“美丽岛系”龙头黄信介竞逐党主席。1992年8月,他参选党内不分区“立委”,由于没有派系声援,也缺乏基层的经营,结果未能挤入安全名单之内,虽然外界大叹遗憾,江鹏坚却视之为“这不是个人政治生命的休止符,而是另一个转折点”;随即,他接受许信良的邀请出任民进党秘书长,针对外界对他以创党主席之尊出任幕僚长的不理解,他却认为“这是错误的观念,民主政治应建立在平凡人的政治,不是谁必然只合适那一种战斗位置的想法”。

  江鹏坚一直有意问鼎台北市长,他自认从小生长在台北,辞去秘书长一职也有不满时任党主席的许信良与陈水扁的权力交换(许选台湾省长、陈选台北市长)的因素。因此,虽然有党内两大政治明星陈水扁、谢长廷的夹杀,1994年6月,江鹏坚仍在登记日最后一天参选党内提名,希望通过自己的参与“对内刺激民进党反省,让外面鞭策民进党”,虽然后来被迫退选,但其悲壮的形象留给人深刻印象。1995年1月,江鹏坚递补被开除党籍的侯海熊出任不分区“立委”,年底他再披战袍参选第三届“立委”,仍以高票落选。

  选举一再挫败难免令人沮丧,但早年家贫造就的坚忍性格、长年练习日本柔道、剑道铸就的沈稳内敛,江鹏坚依然不放弃对政治使命的追寻,并终迎来政治第二春。1996年9月,江鹏坚和民进党员叶耀鹏获提名,参加第二届“监察委员”补选并当选;1999年2月,又顺利连任第三届“监察委员”。出任“监委”后,江鹏坚为了表明监察机关的中立色彩,立即注销党籍、停止一切政党活动。为了充分发挥“监委”纠举不法、疏导民怨、提供建言的功能,江鹏坚甫一就任,就立即着手调查当年林义雄母亲和女儿被杀血案,后来又接受雷震女儿的陈请,调查当年雷震组党案件,专事棘手案子,企图扭转外界对予“监察院”“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印象。

  积极推动“台独”

  江鹏坚的“台独”立场一直很鲜明,他认为“选举只是‘台独’运动的一环,选举胜败只是一时,运动的推动才是长远”,“唯有台湾建立新‘国家’,制定新‘宪法’,组成新‘国会’,才能使政治体制趋向正常”。党主席任满后,他利用两年的时间、结合海外资源成立了“台湾国际关系基金会”并任董事长,使自己有一个表演的政治平台;在1989年底的三项公职选举中,参与“新国家联盟”活动;1990年出任民进党“台湾主权独立运动委员会”执行长,后以该组织备而不用为由辞去执行长一职;1991年底第二届“国代”选举中,出任“台湾共和国联线”召集人,公开表示要全力支持“言行合一,既主张‘台独’,亦以实际行动表现者”参选人。此外,江鹏坚还积极奔走于岛内外“台独”组织之间、进行“独派”力量的整合活动:数度赴美与“台独联盟”接触,力主“台独联盟”返台扎根;联合岛内的“新国家联盟”、“新潮流办公室”、“新宪法会议”、“新国会助理研究室”、“新国家连线”等“独派”组织集会,发表声明向当时掌控民进党权力的“美丽岛系”施压、要求执行“一OO七决议文”的精神。

  江鹏坚也明确向外界表明他反对“一个中国”的立场:表示“国家认同应透过公民投票来凝聚共识、而不是强迫公民接受‘一个中国’;反对民进党废除“台独党纲”,主张两岸应签订互不侵犯协定”。

  2000年12月15日,江鹏坚因胰脏肿瘤急救无效,病逝台北,时年60岁。投入反对运动20年,他视“政治是良心事业”,信奉“用未来看现在、以死亡看生存”的人生得失哲学,在权位高峰不迷失、在人生谷底不失意,对现今尔虞我诈、醉心权位的民进党权力阶层而言,莫不是一面清明的镜子。

  附:江鹏坚大事年表

  1946年4月25日,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

  1962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

  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毕业,律师高考及格。

  1976年至1977年,任“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

  1980年,出任“美丽岛”军法审判林义雄、杨青矗的辩护律师。

  1983年,当选第一届增额“立委”。

  1983年至1986年,任“全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

  1984年至1987年,任台湾人权促进会第一、二届会长。

  1986年11月至1987年11月,任民进党第一任党主席。

  1992年9月,参选第二届民进党籍不分区“立委”失败。

  1992年9月~1993年6月,任民进党中央秘书长。

  1992年至1994年10月,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5年,任政党审议委员会委员。

  1995年1月至1996年2月,递补为第二届民进党籍不分区“立委”。

  1995年12月,竞选第三届区域“立委”落败。

  1996年9月,出任第二届“监察委员”,同时注销民进党籍、停止政党活动。

  1999年2月,出任第三届“监察委员”。

  2000年12月15日,病逝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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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钟萍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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