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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高雄市长当选无效 黄俊英:终还我公道
2007年06月15日 17:42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投票数: 顶一下  【

人民网6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最新消息,缠诉近半年的第四届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当选无效”,黄俊英对此高兴表示“终于还我公道”,至于陈菊则表示将会上诉。

据报道,去年十二月九日市长选举投票,陈菊代表民进党参选以一千一百一十四票险胜中国国民党市长候选人黄俊英,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地院声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八百三十九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黄俊英声请,并将查封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黄俊英正式向高雄地院递状,提出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并要求全面验票。院方今年一月十二日首度开庭审理,三月十二日起并进行全面验票及验册,全案于五月十一日辩论终结,订今天下午五时宣判。

依台湾“选举罢免法”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判决结果仍可上诉,但需依民事案件规定于收到判决书二十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也需于六个月内裁判,因此本件众所瞩目的市长选举官司最慢明年初将判决确定。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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