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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周:还“二·二八”事变历史真相
2007年02月27日 20:12投票数: 顶一下  【

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一件事件比1947年发生在台湾的“二二八事变”还要来得引人瞩目。事件发生到今年已是59年了,仍然在吸引着两岸的高度关注。

一、“台独”扭曲"二·二八"事变的性质

1947年2月27日,台湾专卖局缉私人员和警察在台北市打伤女烟贩,误杀路人,引起市民激愤。第二天,台北市民举行游行示威,前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请愿,要求惩办凶手,一些卫兵公然向徒手群众开枪射击,打死打伤数人。这一举动激起台北市民更大的反抗。他们罢工、罢课、罢市,冲击警察局和专卖局等官府机构,夺取广播电台,呼吁全省人民起来支援。由是点燃了反抗国民党当局反动统治的"二·二八"事变的烈火。3月2日,台北民众成立了"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3月7日,这个委员会代表台湾百姓提出32条要求。但南京国民党政府诬指这是一场"叛乱",下令派兵镇压。从3月8日起,国民党军队两个师相继在台湾登陆,随即在全岛展开大逮捕、大屠杀,将"二·二八"事变镇压下去。

"二·二八"事变充分体现了广大台湾同胞的光荣爱国主义传统,是一场伟大的爱国民主自治运动,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反专制、反独裁、争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事实非常清楚,早有历史定论的“二·二八”事变,近些年来却常常被岛内 “台独”势力刻意歪曲。他们打着为“二·二八”平反的旗号,把“二·二八”说成是"台独运动"的起点,诬指“二·二八”的英烈是什么“台独”运动的先驱;把国民党反动政权扩大解释成外来政权;把导致“二·二八”事变的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与台湾广大民众之间的矛盾歪曲为“省籍矛盾”、“统独矛盾”;把“二·二八”事变中台湾同胞提出的“保障人权”、“惩治贪官”、“清除腐败”、“政治改革”的民主自治要求说成是是反对“外来政权”、反对“外省人”的“台独”主张。这是对"二·二八"事变的严重歪曲。

二、二二八事变的主轴是爱国民主

虽然这是一件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发生的特定事件,有其其身的特点,但其本质精神却是与当时全中国是一致的。这是一场台湾同胞站起来,反腐败、反独裁、争民主、争自由的爱国民主运动,是全中国爱国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国与民主,是贯穿整个事变的核心精神。

事变之初,曾经发生过“本省人”与“外省人”的冲突,但这只是短暂的和表象的。事变中真正持久的、坚定的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的思想和行动,是台湾同胞源远流长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争取民主自治的合理要求。

当时的“二二八处理委员会”,首次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向“亲爱的各省同胞们”表示此次事变的目标“是在肃清贪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不要排斥外省同胞,我们欢迎外省同胞参加此次改革本省政治工作,以便台湾政治的明朗,早日达到目的,希望关心国家的各省同胞,踊跃来和我们握手,举着同样的步伐,争取这次胜利。”文告还呼吁:“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民族国家政治的好坏,每个国民都有责任,大家拿出爱国热诚来,和我们共同推进”。当时的主要政治团体之一的“台湾民主联盟”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示“我们要求政治上彻底的改革,要求实现民主政治,是我们决争的目标。我们是汉民族,应该和全国被独裁一党专政所压迫的同胞携手起来”。

二二八事变发生后,台湾民众的抗争运动迅速漫延全岛。而且抗争的焦点也从最初的严惩肇事凶手的单纯治安问题,升高为要求台湾进行政治改革的政治问题。台湾民众提出来的口号,大多数是要求“严惩凶手”、“即取消长官公署制度,改称省政府”、“即时实施县市长选举,登用本省人才”、“取消专卖制度,工厂交人民经营”等等。其中没有什么“台独”言论。处委会在3月6日发表关于二二八事变的处理纲要,提出32条意见,主要的精神是“制定省自治为本省政治最高模范,以便实现国父建国大纲之思想”,反映了台湾同胞绝没有要把台湾从祖国分离出去,实现“台独”的意思,表明了台湾同胞要求民主自治,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这是台湾同胞的合理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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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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