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鹏:“疯男”滥残无辜警示无缝隙监管
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目前已有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目前行凶者已被警方拘捕。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本报今日2版)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无比伤痛的公共安全事故。可以想象,这样的事件会给被害家庭制造怎样的痛楚。
尽管行凶人是否患病还有待权威结论,但暴力倾向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是个老问题了,有人把“散落民间”的重症精神病人比作“定时炸弹”。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散落民间”的精神病人群体是相当庞大的,这些“隐于市”的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虽然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患者出现危害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如果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但这一条款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患者家属常常由于贫困无钱支付治疗费用或是根本就不愿意出钱帮他们治疗,所谓监护也就是把人锁起来而已。
更关键的是,一旦患者偷跑出来或是被放出来,多半又会闯祸。如广东化州的精神病患者刘亚林曾先后将3位老人残忍地杀害。案发后,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警方将其交由监护人看管。但其家人不仅没有好好照看他,反而还将他带到海南,遗弃在海口后独自回了家。结果刘亚林在海口又杀害了一名湖北籍女童。
虽然法律规定,必要的时候政府对精神病患者可实施强制医疗。但地方政府一般没有编列收治精神病患者的预算,顶多在有重大节日期间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收治一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在平时仍以家属监护为主。而一旦家属无力监护或不愿监护,这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就会变成游荡在社会上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对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
这起让人痛彻心扉的男子砍人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再一次沉重而又深刻提醒我们,如果不能通过各种有效手段,避免精神病人大量“流落民间”,“疯子”危害公共安全或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件就永远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还会不断地发生。
而要想遏制精神病人伤人事件的发生,当务之急,要不断通过各类宣传来消除人们歧视精神病人的观念,让更多的人来对这一特殊人群加以关心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国家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对精神病等特殊病人实施低收费或免费收治,并严格规范精神病院的公益性质。特别是,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看,都有必要由政府集中收治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费用由家属和政府分担,家属无力支付的,应由政府全额承担。
新京报:南平案呼唤中国版“校园安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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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正州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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