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刚:换偶会给婚姻带来好的影响
2010年04月05日 18:13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核心提示:方刚,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博士,现为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世界华人性学家协会执委。

4月5日凤凰网连线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方刚。方刚表示,南京副教授换偶案体现了中国社会两种性价值观的交锋,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体现。他称,在研究中,他访谈了30人,对方均称,换偶使婚姻关系更加亲密、感情更加牢固。性是个人选择,无关他人,他将为马副教授呼吁。

评价个人的性生活不能用多数人的道德

用多数人的标准来要求少数人,甚至打击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少数人,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犯罪。我称之为一种性的"道德霸权主义"或性的法西斯主义。

凤凰网:以换妻为代表的一批人,可以说是非主流,现在民意分成了两拨,您怎么看这两种民意?换句话说,您怎么看这种与习俗相背离的生活方式?

方刚:主流社会的否定评价,很多是在强调性道德。这很好理解,因为马副教授等人的行为,确实违背了社会主流性道德。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性行为、性倾向、性选择的时候,以道德为标准,是这个社会一直的态度。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性道德,所谓的性道德标准只是多数人性道德标准。

但是,用多数人的标准来要求少数人,甚至打击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少数人,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犯罪。我称之为一种性的"道德霸权主义"或性的法西斯主义。所以,我一直主张,评价一个人的私人生活(如性)的时候,不能用多数人的道德,而应该用性人权。人权和道德的差别在于,每个人在人权上是生而平等的。性权利,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保护个人的性权利,就是保护基本的人权与自由,也就是尊重道德的多元选择。

性是一件私事,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这才是人权的态度。个人的性道德,只要不侵犯别人按自己的道德行事的性权利,就不应该被干涉,就是他的性人权。符合性人权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违背性人权的道德,就是虚伪的假道德。社会上对马副教授的普遍的否定评价,体现的是我们社会仍然普遍缺少人权的视角,而更多是在捍卫自己认可的那个道德,不懂得尊重少数人选择自己道德标准的人权。

在我看来,换偶的人只是在追求自己的性权利而已。他们的性道德和多数人的性道德不一样而已。他们的选择不符合主流社会的习俗,但是,却是他们的私人权利。我们的社会应该采取更多元、包容的态度,这才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凤凰网:其他性学家的主要声音是怎样的?

方刚:性观念,在民众中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性学界,也是一样的。

我会把今天中国的性学工作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主流的性道德派,他们在致力于维护多数人认可的道德标准,不符合这一标准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他们自然会视马副教授的行为为"大逆不道"。他们经常会对性多元、性少数口出微词,但在马副教授事件上还没有看到有人跳出来。

另一派,我称之为"性权利派",我们信奉的是每个人在性上有自己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换言之,我们不是以主流道德,而是以性权利、性人权为出发点思考问题的。我自己是这一派,我理解的李银河教授也是这一派。中国还有一些这一派的学者,但我们是性学界中的少数。这派学者中,其他人也没有出来说话,我想可能是基于许多考虑,比如不想成为争议的中心,因为这会付出很多代价的。

为副教授呼吁更是为了那些被歧视与伤害的人

我们貌似在关注马教授的案件,事实上,我们在推动中国社会的观念改变。我认为最大的社会意义在于呈现社会多元声音,宣扬个人权利的观念,倡导一种多元尊重的价值观。我们总有一天会看到社会对性选择的充分尊重,也会看到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真正包容、民主、和谐与进步的社会。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人,如马副教授,会成为牺牲品。

凤凰网:有这样一个数据,五分之二的人并不认为南京马副教授触犯了法律,五分之三表示非常反感。您怎么看这一调查?

方刚: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调查数据没有什么意义。即使五分之五的人都非常反感,一个有责任感的学者也应该坚持自己信奉的理想。所谓"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作为性学家,在目前阶段我所能够做的,也只是这样来呼吁一下,促进社会关注,从而促进社会反思。

我认为,争论对判决结果的影响不会很大,最好的判决结果是缓刑。

但是,我们开始讨论这件事了,围绕这件事有争论了,有不同的声音传达出来了,这就是非常好的事。慢慢的,就会形成一个舆论。再慢慢的,未来的"马副教授"们可能就会被免于刑罚,甚至于,"聚众淫乱"的法条也有一天会被撤销。

所以,我们貌似在关注马副教授的案件,事实上,我们在推动中国社会的观念改变,以及整个社会的进步。这更是意义所在。

我认为最大的意义在于呈现社会的多元声音,宣扬个人权利的观念,倡导一种多元尊重的价值观。这一定会推动民众思考,推动社会观念进步,虽然过程可能会很慢,但历史就是这样进步的。

这影响和进步不仅体现在性的领域,还将体现在所有涉及个人权利的领域。积水成渊,积沙成潭,我们总有一天会看到社会对性选择的充分尊重,也会看到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真正包容、民主、和谐与进步的社会。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人,如马副教授,会成为牺牲品。这是让我们感到悲伤的。

站出来为他呼吁,不仅是为他一个人,更是为了所有因为个人性选择而被歧视与伤害的人。我自己做的最多的,便是性权利的研究,对性的多元选择的研究,如我以前做过的男公关、多性伙伴、亲属性关系的研究等等。如果一个学者的研究只停留在理论上,而不致力于成为改变社会的现实力量,那我会认为是有缺陷的。所以为马副教授呼吁,是我实践自己学术理想的必然选择。

但是,坦白而言,我不太认为这个呼吁会有太大作用,包括现在媒体这么关注此事件,我也不太认为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判决。

这个事件的本质在于,这体现了中国社会两种性价值观的交锋。一方是性人权的性价值观,一方是传统主流性道德的性价值观。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体现。这个案件,无疑会被历史记载下来。我们社会的改变,其实就是通过这样一个个社会事件进步的。

如果马副教授能被免于刑罚,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判例。但我认为这几乎是没有可能的。最好的结果,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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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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