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百年别墅被拆引发争议
2009年08月31日 10:00南方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调查

“旧城改造”思路成旧

虽然最后可能仍然难逃被拆的命运,新河浦却因拥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这个头衔而受人关注,很多人为它的命运担忧。但广州市现在更多的,则是没有任何“名分”却有着丰富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没有任何“保护伞”,它们的生存状况更加艰难。

近日,广州越秀区一栋建筑历史近百年的“红园”,被笼罩了拆字阴霾。越秀区教育局向媒体公布拆迁计划,“红园”小洋楼属于16中兴建饭堂拆迁范围,由于不是文物保护单位,“红园”的命运扑朔未定。

而在老城区,在建筑专家眼中值得保留、没有任何“保护伞”的老建筑比比皆是。

逢源路、恩宁路、华侨新村、水上民居……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汤国华几乎走遍了广州的大街小巷,而每到一处,都让他觉得痛心。“大小马站没了,上下九完全商业化了,广州有价值的老街区已经不多了。”汤国华感慨道。

“没有了逢源路,我们再难看到西关风情。”最近,拆迁公告正式贴出,逢源路的8条街被划归拆迁范围,未来将被5栋高楼所取代。前不久,汤国华对逢源路进行了一次实地走访,清代单层的平房,民国的竹筒屋,西式的西关大屋……这些从清末到解放后的建筑特征,都能在逢源街找到。“逢源街是广州近代建筑史的缩影,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人构成了老西关独特的社会结构。随着这8条街巷的拆除,所有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汤国华语气沉重。

汤国华分析道,逢源路难以评上历史文化街区,因为里面既无文物保护单位,也无成片的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但并不是没有保护单位就可以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广州的旧建筑几乎全要拆了。这个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还有,不能认为不是历史街区,就可以随便拆。这些分散的历史建筑,都值得保护、保留。无论如何,在历史文化的生死存亡面前,我们绝对不能操之过急,应该慎之又慎”。

采访中,汤国华数次提到2008年国务院通过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因为这个条例规定,对于历史名城的保护是整体保护,但今天,有“名分”的历史建筑仍然没有坚实的保护伞。

除了在逢源路生活的居民和汤国华,没有人再发出声音。逢源路就像之前的中山五路、猎德村,以及无数历史老街一样,被卷入“旧城改造”的洪流之中。海珠区沿江路的水上民居只剩下孤零零的一栋;南华西街本是一片完整的民国建筑群,也被拆得七零八落……这个城市的急速发展似乎已经容不下历史建筑的慢条斯理。

恩宁路,成为汤国华现在最关心的历史街区。“这是广州为数不多还没进行大片开发的老街区了,在这个意义上,恩宁路显得格外重要。”恩宁路走的是政府开发的道路,将和上下九连接起来,成为最长的骑楼商业街。“我现在害怕恩宁路成为第二个上海新天地。”汤国华说上海新天地除了几栋文物保护单位没拆之外,其余都起了仿古的建筑,建成高档酒店建筑。失去了原本的韵味,历史建筑就只剩了一张“皮”。

颇为讽刺的是,尽管被聘请为恩宁路旧城改造的专家之一,汤国华说,有关方面至今还没召开过正式的专家论证会会议,也没让他们提交改造方案,只是组织他们在新闻记者面前露露脸。“简直是一场做秀!”

这些没有“保护伞”的历史街区,一直没有逃脱相关专家的注视。广东省文物考古所副所长邱立诚说,目前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可能为这些历史建筑,提供一个护身符。“这次文物普查对于文物建筑的概念有了大范围提升,民国、解放战争以及解放后、文革、改革开放各个时期代表性的建筑或者文化遗产,都可能被列入文物的范畴之内。”

“第三次文物普查就相当于一次地毯式搜查,文物专家应该把有价值的历史建筑,都列为文物线索,纳入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大网中。新河浦历史街区的小洋楼,应该在这次普查中被文物部门登记在案,列入保护网。”郑力鹏说,令人惋惜的是,普查尚在进行,可这些身份尚存模糊的历史建筑,已开始被拆除了。

建言

推倒重建不如慢慢修补

旧城改造,这是一个如此敏感的词汇,似乎一出现就足以挑动媒体和民众的神经。该不该保留历史建筑?该不该引入开发商?这些问题屡屡纠葛于报端,纠葛于学者和市民的讨论中。广州著名学者李公明就曾指出,广州在老城区的城市改造是彻底失败的,土生土长的广州人在这个都市化的进程中没有任何发言权。

“从对旧城的规划来说,推倒重建,其实是一笔亏本账。”郑力鹏指出,现在旧城改造的思路过于急功近利。他算了一笔账,开发商建高层建筑把大量的人流引入了旧城,可是停车场、教育配套设施,甚至水电或者排水、服务和所有的市政交通,都不是开发商的责任,必须旧城自己解决。这样一来,给旧城带来的负荷非常大,比如高楼地面下沉,阻隔附近居民阳光等等问题都屡有发生。“那些小范围的商业楼盘,从天上到地下,把旧城的资源一网打尽了。”郑力鹏说,实践证明,引入开发商对旧城局部改造的路子,不如对旧城做局部手术,一点点地来修补。

郑力鹏认为,造成历史街区保护不力的原因还有一点:国家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只强调使用者的义务,而不给予他们相应的权利。”而在国外,一个历史建筑的保护主体就是所有者,政府会不定期地对这些历史建筑有投入和拨款,给这些楼主有修补和维护历史建筑的原始动力。老房子不好用的地方,可以用这笔钱进行修补。“只有这种方式的保护才能持久,不像国内,对于老房子和历史建筑,使用者都不留恋,最后这些老房子被拆除,大部分就是因为连楼主都不想住,或者觉得没价值。”郑力鹏说。

郑力鹏举了一个例子,前几年新河浦就有住户,自己说要修缮房屋,于是围了一个围墙,把整栋楼拆除了,然后重建新的楼。政府去问责,他说,修着修着整个房子塌了,政府也无计可施。

7月,北京东城区梁林(梁思成和林徽因)故居险些被彻底拆除,让人们看到真正潜伏的危机。即便是在欧洲,情况似乎也不容乐观,维也纳著名的贝多芬故居,对面有一座古朴简易的尖顶教堂,以前从贝多芬的窗子就能看见这座教堂。当贝多芬有一天突然意识到教堂的钟声已经数天不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耳朵已经聋了。可是如今,贝多芬故居外已经看不到教堂,因为教堂已经被鳞次栉比的高级房屋阻挡。

“从1933年《雅典宪章》开始,西方人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逐渐从单体建筑,扩充到街区,再到整个旧城的保护,经历了差不多一个世纪的演变,才逐渐成为一种全社会的共识。而中国正处在一个急速变革的时代,整个社会来不及沉淀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感情,大量历史建筑就已经消失了。”郑力鹏说,那些没有“保护伞”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未来的命运能否改变?法规的完善只是一个太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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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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