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每年吃掉10万条鳄鱼 70%来源不明
2009年02月09日 10:23南方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养殖场曾经的“春天”

明目张胆的走私,清晰和半公开的路径——这些业内人士心照不宣的走私“黑户”何以能堂而皇之地摆上市场?

随着采访深入,记者发现业内的一个怪现象。

至2008年底,广东省内技术成熟且饲养鳄鱼超过1万尾的养殖场有4家,分别是广州鳄鱼公园、贞山养殖场、茂名宏益鳄鱼开发公司和汕头市协胜养殖有限公司——四大养殖场合共拥有全省半数以上的存栏鳄鱼,但在销售市场上所占份额加起来却不足10%。但另有几家养殖场,存栏总数加起来不到1万尾,却垄断了广东绝大部分的鳄鱼销售。

凑巧的是,前4家养殖场手持的都是广东省林业局核发的驯繁证,后几家养殖场的驯繁证则是广东省海洋渔业局核发的——发证部门的不同,与养殖规模、市场份额差异之间的联系是巧合还是必然?

许金旺给了记者肯定的答案。在广东,许金旺称得上是鳄鱼养殖业内的“元老”。我国商业性进口养殖外来鳄种始于 1993年,贞山鳄鱼养殖场则于1999年从泰国引进1000条种鳄,开始了鳄鱼养殖之路。

他告诉记者,国内具规模的鳄鱼养殖场数量之所以有限,主要原因在于行业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在国际上,鳄鱼及其产品的贸易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严格控制,除确属人工繁殖的以外,CITES禁止国家间进行附录I物种及其产品的商业性贸易。

是以,国家林业局规定,鳄鱼繁养殖基地从国外引进的种鳄不能直接加以商业利用,必须成功繁育出后代后,才能对其子二代鳄鱼(种鳄后代的后代)进行商业经营。

以暹罗鳄为例,种鳄最早七八岁才开始进入繁殖,育龄种鳄引进回国后,需经历一段水土不服的日子,两年后才能产生子一代;而子一代又要过7年才能繁育出子二代。有些鳄种的繁育周期虽比暹罗鳄短一些,但总体来说,中国绝大多数繁养殖基地真正进入商业运作的时间都在2003年后。

如果说广东的鳄鱼养殖产业有过阳光灿烂的春天,那就是各大养殖场刚刚进入商业运作阶段的前两三年。那时鳄鱼肉最高售价达130元/斤以上。更重要的是,早期国内有实力的养殖场屈指可数,而新加入的投资者短期内不可能具有与老养殖场竞争的能力。

“当时对鳄鱼产业的发展信心百倍,赚到一点钱,马上又重新投入扩大资产。”如今,许金旺在广东四会和海南各有一个大型养殖场,却不料市场行情一日不如一日。

两栖动物双头管理

“问题就出在鳄鱼这个物种的特殊性上!”许金旺说。

我国野生动物管理的划分标准是:陆地动物归林业部门,水生动物归海洋渔业部门。但鳄鱼是两栖类的爬行动物,时而登陆,时而入水,该归谁管?政府部门间一直没有定论。

没有利益角逐的初期,默认的主管部门是林业局,早期申办的养殖场均属林字系。长期与扬子鳄打交道的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鳄鱼专家组成员、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小明教授表示,他甚至至今都不知道渔业部门对外来鳄种的养殖也有审批管理权。

情况从2004年开始有所改变。那一年,各省渔业部门审批开办的小型鳄鱼养殖场突然遍地开花。

“重点不在于两个部门都有权限管,而是管理标准的差异。”这已是广东业内人士的共识。查阅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渔业部门的相关文件:2001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鳄类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1〕215号),国家林业局明确凡属非原产我国的鳄类资源,一律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进行管理;而2001年《关于加强鳄鱼管理的紧急通知》(农渔发[2001]18号)则表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凡属非原产我国的鳄鱼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一级重点保护物种与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之间的政策差异体现在哪里?其一,养殖场申办环节,林业局对场地、繁育设施等非常重视。业内人士称,40亩以下的场地,在林业局是很难获批的。而租一个一两百平方米的小场,往往就可以通过渔业部门的审批。

其二,在经营利用上,林业局严格限定只有人工繁育的子二代鳄鱼才能上市,而且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鳄类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在我国境内养殖的鳄类活体实行标记管理,除获标识试点公司黑龙江龙瀛公司外,其他养殖场只能销售包装冻肉,不能将鳄鱼活体直接上市。

但是渔业主管部门却允许所管核的养殖场直接进口鳄鱼以作商用,且对其审批的养殖场不设标识限制,只要取得渔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证,就可以以养殖场直接销售点的身份在水产市场销售活体鳄鱼。

同一个产业内部,两套管理标准。显然,养殖场只要投身渔字系,就可以直接跳过林字系养殖场早年投资发展繁殖技术的艰辛过程,直接以低成本进入并瓜分市场。

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公开的资料,2004年后,仅北京、天津、广西、湖南、湖北、福建、辽宁七省(市),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鳄鱼驯养繁殖场共16家,经营利用企业70家,批准进口鳄鱼达2.5万多尾。

鳄鱼走私的暴利

对于渔业部门的介入,林业部门也非毫无反应。市场格局演变的背后,是两大主管部门之间的“暗战”。

查阅农业部这几年的相关文件,其中《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尽快为有关企业核发鳄鱼允许进口证明书的函》内容显示,由于国家林业局拒绝为渔字系养殖场发放鳄鱼进口的批准文件,从2006年5月开始,国家林业局下属的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拒绝为渔字系企业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林业部门的反击堵死了渔字系养殖场进口鳄鱼的途径,但林字系养殖场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保护。因为绕开商业审批途径,小养殖场其实还有更暴利的招数。

1月16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花都区北兴中学附近的一家鳄鱼养殖场外。如非知情人士指认,根本想象不到这就是黄沙市场几大鳄鱼批发档的供货养殖场之一。外围只是破旧的砖墙,场内除了4个土池子外,没有任何基础设施,目测占地约2 00平方米,里面仅有1名员工在看守。4个池内共剩有100多条鳄鱼,无一例外都捆着嘴,而走遍整个养殖场并没有发现隔离区和喂饲工具、饲料等。

“走私鳄鱼不会在场内进行饲喂,在养殖场中转一下,马上就会搬上市场销售。”依据业内人士提供的特征判断,该场内竟全是走私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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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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