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上餐桌(资料图)
2008年12月,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键入“鳄鱼”、“批发”等关键词,轻易就找到广州一家“×记鳄鱼商行” 的主页和联系方式,电话拨打过去,对方表示可以马上下单订购来自越南的活鳄鱼:送货上门,价格27元/斤。
“没有驯繁证,也没有经营证。”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广州无证经营鳄鱼是默许的,我们长期供货给很多酒楼,从没出过问题!”
近年来,鳄鱼肉的药用、保健功效被商家不断放大,这种凶猛的两栖动物作为盘中餐渐渐走俏,向有食疗传统的广东更成为全国鳄鱼消费的主要地区。保守估计,每年至少有10万条鳄鱼被吃进了广东人的肚子。
然而作为受国际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鳄鱼的进口、养殖和经营向来受到“特许管理”的严格控制。国内企业要合法经销鳄鱼,必须取得相关的进口证明,或养殖场的《驯养繁殖许可证》(下称驯繁证)及《经营利用许可证》(下称经营证) ,否则皆属违法。
此种背景下,广州非法经营的鳄鱼商行何以如此明目张胆,在进口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所谓“进口鳄鱼”又是从何而来?
“合法”销售点暗藏玄机
广州鳄鱼销售的主要集中地是黄沙水产市场。2008年12月14日及2009年1月7日,记者两次来到这里,录得该市场销售鳄鱼活体或挂有鳄鱼销售牌的档口至少有10家。
虽然每个档口都可以提供广东海洋渔业局(下称海渔局)发放的驯繁证或经营证复印件。但仔细观察会发现,部分存栏鳄鱼捆绑着的口吻部位隐见烂损,有的肢体上有多处刮擦造成的伤痕。
业内人士都知道,由国内养殖场自行繁殖或合法进口的鳄鱼特点是皮质光亮完美,不会存在因过长时间捆嘴运输而造成的口吻磨损。如果一条鳄鱼吻部及四肢都有明显伤痕,它极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走私而来的。
黄沙南站销售区有一家正在屠宰鳄鱼的小档口,其鳄鱼肉及活体鳄鱼报价分别比大批发档低5元/斤及2元/斤,记者向档主索取驯繁证,发现上面的养殖场名称、发证日期竟然跟20米外另一家批发点一模一样。
“你们是同一家养殖场的提货点吗?”档主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再追问既是同一养殖场提货点,销售价格为什么不一样时,她则支吾以对。比较两个档口提供的名片,前者印有养殖场的地址电话等信息,而后者则只有档主夫妇的手机号码。
这种情况被业内人士称为“拆货”。同一个养殖场的驯繁证和经营证经过复印挂在多家摊档上,一证多用,谁是真正具有合法资格的批零商,谁是彻头彻尾的走私贩子,消费者难以分辨。
“海渔局核批的养殖场和证照,实际上被一些人利用了,居然成了走私鳄鱼身份的‘洗白’工具。即使是养殖场销售点里,其实也混杂着不少走私鳄鱼。”广东四会贞山鳄鱼养殖场(下称贞山养殖场)老板许金旺捅出了行业内的秘密。
鳄鱼走私轨迹
和记者会面前,许金旺权衡再三:“把这些事情揭露出来,真的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行业清理和整顿吗?” 冒行业之大不韪站出来捅破这层“遮丑布”,对一个仍需仰主管部门鼻息生存的投资者来说,不是没有风险,许金旺说,如非被走私乱象逼近了悬崖,他不会这么做。
鳄鱼是鳄目动物的通称,全世界共有23种鳄鱼,但只有扬子鳄原产于中国,目前国内用于商业利用的鳄鱼绝大多数为外来鳄种,主要有湾鳄、尼罗鳄和暹罗鳄。
广东鳄鱼养殖行业并不复杂,全省养殖场加起来只有30多家,谁是正规繁养基地,谁是走私大户等信息在业内非常透明。
“市面上销售的鳄鱼70%以上是走私回来的。”许金旺说。走私的路径也很公开——从越南通过中越边境运往广西,再由广西运至广东上市销售。
尼罗鳄和暹罗鳄等本属东南亚物种,在越南养殖鳄鱼成本很低:无需特殊技术及护冬保暖投入,只要挖个池塘,喂些杂鱼,当鳄鱼长到两三年左右,就被直接卖给中国的“采购商”。
越南养殖场销售的活体鳄鱼及鳄鱼冻肉价格为15元/斤~20元/斤不等,而要将这些没有办理出口审批的鳄鱼通过广西中越边境运返中国,还要向越南方控制中越边界走私的组织缴交20元/尾的“保护费”。
入境的方式则因人而异,各施其法。活体鳄鱼过境的一个普遍方式是雇一批当地人,捆着鳄鱼的嘴,每人背一尾鳄鱼,花一天时间走过边境;而非法入境的鳄鱼冻肉则经常是混在合法进口的运输车辆中过境,有时批文里的冻肉进口限额是100公斤,但实际过境的数量超过300公斤。
走私鳄鱼进入广西后,会先被寄养到广西一些具有驯繁证的养殖场内,再办理运输证,送到广东的养殖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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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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