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教师中的“农民工” 安置问题悬而未决
2008年10月20日 17:22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

一位来自安徽偏远农村的代课教师告诉记者,她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尽管她一年的收入只有区区2000元,但依然舍不得离开这个职业,而且干的很开心。因为她的心中装着乡亲们的厚爱与敬重,装着孩子们的期待与渴望,装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或许,在许多人眼里,农村的代课老师似乎“不用下地干活”,有一份好象“还不错的薪酬”,而且也比较受乡亲们的尊重。就像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高加林那样,高中毕业以后,回村做了小学代课教师,受人尊重,甚至成了姑娘们追逐的对象。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美好。

尽管代课教师们工作起来认真负责、富有激情,与公办教师一样,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但他们的生活大都艰辛而清苦,待遇差,自称为“教师中的农民工”。而广东的一位代课教师,曾自嘲自己是“教书的农民,种田的先生”。

代课教师,是“三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在农村基础教育、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中产生了巨大影响的群体。他们大都分布在农村地区,越是偏远、贫困的地方,代课教师就分布越多。 “安贫乐道”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特别是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我国农村教育已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取得重大进展,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质量明显提高。而这其中,作为西部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代课教师,其作用自然“功不可没”。

数十年来,尽管广大代课教师在基层、尤其在农村贫困地区,为普及农村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因素质偏低、或因年龄偏大等诸多客观因素,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少人仍未能获得“妥善解决”。

这些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教师工资水平极低。除了个别“支教志愿者”外,大中专毕业生根本不愿意去任教。于是,代课教师就成为这些地区中小学师资力量的主要补充和主力军。在这些代课教师中,多数是教学中的骨干力量,支撑着偏远、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

而往往由于身份与户籍的限制,即使他们从事同样的劳动、干同样的活,也难以拿到公办教师的薪酬标准,甚至遭人 “白眼”与“非议”,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劳动报酬和社会地位极低。他们有的甚至不能养活自己,更别提“养家糊口”了,以至于“年轻的找不到对象,有儿女的难以供给衣食”,成为“当地最穷的人”。

他们仿佛“置身”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虽从事教育工作多年,他们却从未享受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及基本的社会保险。他们的待遇,甚至远远还不如一个农民工。

尽管如此,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从整体上看,代课教师是一支有经验、有潜力的师资力量,相当一部分人员已具备了较高的文化知识、学历层次和教学工作能力。然而,他们“亦农亦教”的生活方式,使薄弱的农村基础教育“雪上加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多代课教师家在偏僻农村,生活贫困,一个人的微薄工资难以“养家糊口”,不得不分散精力从事农业劳动,增加收入以维持生计,不可能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之中;

二是由于所在学校资金、经费严重不足,对代课教师的业绩评价与劳动付出反差较大,也没有什么津贴、补贴,教学积极性显然不高;同时也由于经费匮乏,造成多数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困难,不可能过多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令人担忧。

三是由于这些贫困地区教师严重缺编,不少代课教师的教学科目并不稳定,且常常是同时跨多门课进行教学,这极不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造成教师教学手段单调、教学方法陈旧,就更无从谈起提高教学艺术了。 遭遇“清退” 200 5年11月1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表示,我国将逐步取消代课教师,全面推行农村的教师聘任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任教。

事实上,早在2001年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国务院就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的要求。

当年,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关于“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条款提出《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者,方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并明确强调“1994年后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在编正式人员”才能列入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显然,“代课教师”不具备列入我国教师资格认定的群体范围之内的条件。

2006年3月27日,在教育部当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不允许使用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不能延用民办教师的解决办法。“已有的代课教师随着教师的补充,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逐步完善,要逐步清退。”

时任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表示,对于其中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新聘教师公开招聘,可以通过适当的形式参加招聘,取得正式教师的资格,来解决国家某些地方存在的,特别是农村地区存在的中小学代课人员的工作。

同年8月,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管培俊再次表示:“我们非常明确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不能延用民办教师的政策。民办教师的问题已经解决。如果我们延用民办教师政策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就会形成农村教师状况的恶性循环,越来越膨胀。没有法定的资格要求、不按照法定的正式的聘任程序,自行任用,没有相应地位和起码的工资保险福利保障,这样一支代课人员队伍的长期存在,农村教育的质量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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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孝宗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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