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教师中的“农民工” 安置问题悬而未决
2008年10月20日 17:22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

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显示,从2001年起,全国各地陆续开始了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国代课教师数量从58万人下降到44.8万人,这些代课人员主要是在农村,而且主要是在农村的小学。而到2007年底时,全国中小学的代课人员依然有37.9万人。 “孪生兄弟”的不同命运 其实,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像一对“孪生兄弟”,出现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的时候,是计划经济时代两种户籍制度的产物。在“文化大革命 ”的特殊时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数量增长得最为明显。

在1984年之前,我国农村地区没有正式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一律统称为“民办教师”,而且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转为民办教师。相对而言,公办教师、民办教师是在地方政府造册登记、予以承认的乡村教师;代课教师则是学校临时聘任的教师,地方政府不予承认的。

此后,为了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教育部在1985年曾明确要求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地方政府不再聘任代课教师为乡村教师,代课教师也不能转为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数量开始逐渐减少。

但在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的大背景下,为解决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缓解农村“老、少、山、库、边、穷” 地区中小学教师严重缺编的矛盾,各地纷纷选择了由县、乡甚至村级从当地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中,寻找、选拔一些有一定知识文化水准和发展潜力的人员,低薪聘任为临时教师,以解“燃眉之急”,这些临时教师被统称为“代课教师”。

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课教师构成越来越复杂,数量越来越多。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全国代课教师人数已经高达100.55万人。

而有关资料表明,民办教师早在1977年时,全国人数就高达490余万。此后,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级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整顿教师队伍、中师招收民办教师、“民转公”等形式,使民办教师减少到1990年的280万人。

据业内人士介绍,尽管民办教师是当地政府已经登记、造册,予以承认的,但他们和代课教师一样,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与他们付出的劳动极不相称。他们的工作环境差,负担重,工资低,而且得不到保证。在1994年6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民办教师的工作得到了高度评价,已决定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1997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分区规划,分步实施,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2000年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

1999年至2000年,全国数十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作为一个名词,逐渐退出“三尺讲台” 而消失。

但农村基础教育中的另一个群体——代课教师,其安置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如何“妥善安置”? 在“计划经济”时代,代课教师作为特殊时期的师资“过渡形态”,弥补了中西部地区农村师资力量匮乏的不足,甚至撑起了那些偏远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半壁江山”。而如今,数十万代课教师将面临两种命运的“抉择”。

2006年7月24日,教育部师范司司长管培俊在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妥善处理代课教师问题,尤其是对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代课教师,要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使得他们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有很好的出路。

“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得到高度关注并尽快采取积极、有效、合情、合理的政策措施加以妥善解决。”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师范大学科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庞丽娟认为。

她建议:承认代课教师的身份、地位及其历史贡献,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将代课教师纳入师资管理范围,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加大对代课教师在职培训的投入,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与专业素质;增加农村教师编制,将合格代课教师转正为公办教师;善待教龄较长的代课教师,并为其做好养老保障工作,辞退部分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代课教师。

2008年2月25日,在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谢志敏说:代课教师这个问题既敏感又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国家对代课教师的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多次批示,要求深入一线了解问题,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事实上,全国各地都在尝试“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2007年8月,重庆市1万余名代课教师中有8000名通过考试转为公办教师。为此,政府每年将增加2亿元的教育支出。

而在代课教师数量达到3万的云南省,对代课教师的去留问题采取了按不同年龄分别对待的方式。年龄在50岁以上的代课教师,由当地教育局想办法安置。年龄在20多岁的基本全部清退,因为考虑到他们还有另谋生计的可能。而中间30 到50岁的人,鼓励他们通过培训和考试转为公办教师。

实际上,代课教师不仅在中西部贫困地区有,在沿海发达地区也有。据悉,在深圳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全市共有教师6万余名,其中代课教师大约8000名。但是,深圳的“代课教师”都是持证上岗、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优秀教师,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清退范畴。

据了解,深圳正在酝酿全面实施“教师雇员制度”,这个制度成功实施后,不在编的代课教师一旦通过招聘考试,将成为深圳市教育局正式聘用的雇员制教师,他们不仅将彻底告别代课教师这一特殊身份,待遇也将远远超过“代课教师”。

而在地方财力严重不足的中西部农村地区,早日“转正”成为正式的、在编的、合格的中小学教师,依然是绝大部分中小学代课教师的一个“执着”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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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孝宗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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