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校代写代发论文猖獗 成一条龙服务(图)
2008年05月07日 14:21荆楚网 】 【打印

与论文枪手“面对面”

根据对方发布的电话号码和QQ账号,记者联系了多名论文代理商,称工作太忙,需要代写关于“城市圈发展”方面的文章。一名在北京的“中国专业代写网”的刘老师建议,最好是定制代写代发套餐,全套服务的价格是2100元。他介绍了“操作流程”:“定好选题,先付200元定金,然后我们开始写,完稿后让你看一半文章,满意的话付600元,然后我们给你全文,之后帮你发表,收到定稿通知单后付余款。”对方强调,文章只发普通期刊,因为“核心期刊版面费高,质量要求相对也要高,费时费精力,没有钱赚”。

记者表示对这种预付费的操作方式、论文质量有点担心。刘老师有点生气,“我们不是做你一个单子,我向来是守信誉的。谁这么说,我和谁急。”刘老师还“教育”记者,“我们都是博士代写的,保证原创,文章绝对能发出来。再说,你要的是发表,不是水平,水平再高发表不了也是白搭。明白不?”

同样的论文选题,记者又找了两家在武汉的代理商。在讨价还价后,记者分别获得了1800元和1500元的全包价。其中一名开价1500元的代理商相当大方,“写完之后,发稿件给你看,如果同意就推荐刊发,等接到录用通知后付钱。免了你的后顾之忧。”这名代理商说,如果需要从快完成代写代发,则需要多加点钱。

有意思的是,在记者讨价还价过程中,一些代理商相互攻击。得知武汉有人开出1500元的“全包低价”后,北京的刘老师友情提醒,“小心有诈,说不定接到录用通知后,文章发不上。我用人格担保,我的东西绝对靠得祝”随即,他在QQ里发过来一段聊天记录,证明他“确实很有信誉”。

“潜规则”的尴尬对抗

有偿论文已经冲击了学术价值观。以刘斌为例,虽然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两篇论文,但相当多的同学并不感冒。“想去高校,当然得发核心了。我们去企业的,发不发核心无所谓。”刘斌的一名同学说,“本来,我的一篇论文也可以发核心,但版面费要1500元,太贵了,后来我就找了个普刊,只花了500元。”另一名受访者,则直斥“许多期刊发的都是垃圾文章”。忙于兼职积累工作经验的他,因为不屑于发论文,到研究生快毕业的时候,还差一篇论文。但他一点都不慌,花1600元就解决问题。这名同学说,如果学校没硬性要求,相信大家都不会写这些垃圾,又岂会顶礼膜拜于在“核心期刊”上发文章?

武汉某知名大学一名教授曾对花钱发论文的现象嗤之以鼻,并劝告他的学生不要随波逐流,维护学术的纯洁性。但是,这种观点又很快被现实所否定:没有论文不能参加答辩,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学生不毕业又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业绩;而不付费,再好的论文也难以顺利刊发……

在这场关于潜规则的博弈中,代理商、出版商无疑笑得很开心。网名为“个体户”的代理商说,他平均每天都会接到一个以上的单子,一个月代收版面费1.5万元左右。按照10%的抽成,他一个月可赚1500元以上。

“这只是一般的。”知情者说,一些业绩好的在校生,一个月就可以赚回学费。“但是,和所有的商品市场一样,油水最厚的,还是大代理商,以及出版商。”知情者称,街道口附近的写字楼里,就有专门机构入驻办公。

“有偿论文就是一种学术贿赂,是严重的学术腐败。”一名“下海”的高校教师说,“它往往与晋升职称、获取经费、升官提干等社会资源的分配紧密联系,对社会上各种钻营投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贻害无穷。”

遏制流弊需多管齐下

对于有偿论文的种种现象,社会上早已是恶评如潮,然而,这些现象为何又在现实中愈演愈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乔新生认为,这里有三个原因:一是我国科研领域普遍进行“大跃进”运动,发论文只讲数量,不讲质量。二是职称评定方法不科学,实行每年一次集中评审,倾向于论文数量的指标。三是学术刊物实行分级制,划分了三六九等,在市场化的“操作”中,人们就会找人代写、代发,以迎合不同刊物的口味。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士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由于期刊市场化,面临经费少、人员少、读者少,相当一部分刊物为了组织人审阅论文,收取版面费和审稿费。他说,“据我所知,不收费的非常少,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很不好。我们正在研究针对这种现象采取什么办法应对。但是收费问题,还没有更多的法规依据去制止。”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张堂军律师说,虽然有偿论文被称作是一种学术贿赂,但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未对这种“学术索贿、学术行贿”行为进行界定。就这种违规的行为,参与论文交易的各方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除非发生了明显的侵权行为,否则难以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种社会流弊,能不能得到遏制?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李老师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流弊源自体制安排和社会需求,须从体制上寻找突破口。建议本科生论文可以废除,以职业教育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亦可不必做论文或发论文;二是理性评估人才的价值,不以学历为唯一评价依据。

张堂军律师还说,要遏制这种学术腐败,防止它毒害社会,需要各界反思人才评价机制,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比如,对于靠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晋升的行政人员而言,必须给予行政处罚,对于靠混职称享受了优厚待遇的企业人员,应该取消待遇,追缴损失。张律师介绍,因为学术腐败会导致社会不公,影响社会发展,有的国家已将实施学术腐败定为“犯罪”,如果我们要真正对有偿论文的潜规则“开炮”,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相关立法,予以严厉打击。楚天金报 (文/记者石亮 实习生雷琛琛 图/记者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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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亮 邹斌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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