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2岁消防战士在扑灭大火中英勇牺牲
2010年04月09日 23:4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聊城4月9日电 (记者 孔凡元)4月7日,山东省阳谷县一塑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前往火灾现场紧急增援的莘县公安消防中队战士葛宇航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奋力参战,不幸被突然倒塌的墙体砸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4月8日凌晨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2岁。

4月7日上午9时01分,阳谷公安消防中队接到报警,阳谷新诚塑胶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中队立即出动4部消防车、22名官兵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会同当地企业的2个消防中队和3部消防车展开灭火行动。因火势较大,聊城公安消防支队随即从聊城市区、莘县和开发区等地调集8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增援。经过参战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于11时40分得到控制,14时38分残火被彻底扑灭。

火灾发生后,聊城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总队、聊城市公安局以及阳谷县委、县政府对火灾的扑救高度重视。获悉消防人员受伤后,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峰海立即指示,要求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抢救3名伤者。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吴志强、参谋长孟昭威,聊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副市长白志坚,市长助理、公安局长任建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占军等领导立即赶往阳谷,指导火灾扑救和调查工作,并立即邀请省、市医疗专家火速赶往阳谷对伤员病情进行全力抢救。

葛宇航牺牲后,聊城市委、市政府,聊城市公安局,阳谷县委、县政府和聊城公安消防支队立即作出了向葛宇航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和干部群众学习他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刻苦钻研、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忠诚使命的崇高追求。

目前,警方已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车间东部抽粒生产区房顶,原因是违章使用电气焊,引燃顶层发泡苯乙烯而引发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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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凡元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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