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可理解但不支持 专家:催婚只是借口
2010年02月11日 09:51东南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天东南早报报道“恐归”的小郑租女友回家过年一事,引起读者关注。跟帖网友有的为他祝福,有的建议直面现实,不要欺骗父母和自己。记者采访了十余位市民,他们均表示理解小郑的做法,但多数不赞同。

网友跟帖 直面现实真诚做人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年轻人说遭遇过催婚,也有老年人表示以前曾催促儿女结婚。“我现在才21岁,他们就要我去看了。”小刘说,他对小郑的遭遇深有同感。崔阿姨说,女儿大学毕业后还不找对象,把她急得到处托人问,最后两个女儿都是到了28岁才嫁人。

早报“记者在线”QQ空间里,网友也纷纷跟帖。

“忘情冷雨夜”说:“我跟你一样,我是在泉州打工,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每年回去都被骂。”“/梦/雨/轩…”认为:“我单身啊,不回家了,‘同命相连’啊。”

“离开了の呆”则以自己的经历劝诫小郑:“如果父母知道了只会让父母更伤心,五年前我单身一人来泉州,如今是和妻儿一起回老家,做男人不容易,做儿子很简单……在父母面前一定要真诚,如今自己做了父亲才觉得父母不容易。”

专家观点 催婚只是一个借口

“小郑的做法源于他的内心冲突,父母催婚只是一个借口。”早报心理专家团成员、福建省职业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本兰认为,小郑心里觉得没有带女朋友回家,对父母不好交代,如果他能够正视这个问题,只要他自在,父母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东南早报 黄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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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艺芬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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