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流行签分手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网友直呼雷人
2010年02月08日 10:18东北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网络截图

年轻情侣流行签分手协议一年后分手 网友直呼雷人

■商报记者 邢军

感情淡了,分手就自然而然地提上日程。死缠烂打还是理性说再见?有85后网友在QQ空间贴出了分手协议,看到的网友笑过之后,都直称“很雷人”。也有网友表示,理性对待感情,值得借鉴。

事件:85后情侣签分手协议,有效期一年

网友“北方蜜糖橘”给记者发来三张图片,说这是她在朋友李凯(化名)QQ空间看到的,感觉“既好笑,又雷人”。

记者看到,这三张照片拍摄的是三张纸,纸张很粗糙,题名为“条件协议”,格式类似日常签订的合作协议。

协议共有10条,女方为甲方,男方为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双方任何人不得违约。”

协议第一条规定,“乙方同意甲方提出于2011年1月16日分手。2010年1月16日至2011年1月16日,甲方仍为乙方老婆,于2011年1月16日之后,乙方不得再纠缠乙方(注:原文如此,此处应为‘甲方’)。”

接下来的内容中,双方规定了各自的义务,比如,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得与他人谈恋爱”、“不得夜不归宿”、“甲方若有事,要向乙方说明,以免乙方担心”、“乙方每周见甲方一次,当天乙方务必回校”等。

在协议中,也不乏令人发笑之处,如“若甲方回家,乙方送甲方回家,路费自付”,“乙方要求甲方每周通四天电话,每天共计30分钟,每周合计120分钟,第31分钟甲方有权挂乙方电话”。

协议最后注明:“协议不能改动,改动无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因无公正(应为‘证’)人,另一份一人一半,请务(应为‘勿’)丢失。双方务必遵守以上协议,若不遵守,可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签约日期为2010年1月16日。

评价:理性分手比死缠烂打值得借鉴

“第一感觉就是很好笑,分手还有签协议的?”“北方蜜糖橘”说,看完内容,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在对待感情上,果然态度雷人。

从李凯的空间留言来看,其他朋友也是被“雷”得不轻。也有很多好友留言劝李凯看开点,说既然协议都签了,就好好履行,说不定“你的诚意感动了她,结局就是另一个样子”。

昨日,记者在百度搜索“分手协议”,竟然有68700个网页,不仅有各式各样的分手协议网帖、新闻,还有标准的分手协议文本。

略读一下,记者发现这些范文比李凯的协议要复杂、正规,除了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外,还有“违约责任约定”,标明了违约方要付出的违约金等。

在一份堪称范文的分手协议中,还专列一条“不得以分手为借口,从事纵情、酗酒、飙车、欺负小朋友等粗暴放纵的行为”。

在猫扑、百度贴吧等社区,这些帖子都有很多网友跟帖。网友们认为,这种看似没有人情的协议,比那些死缠烂打、以死相逼的感情,要好多了。

网友“紫沙的季节”说,如果爱已经走到尽头,好聚好散有何不可?“我认为,这种分手协议,不要只认为它很搞笑,相反的,这种理性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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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军   编辑: 谢灵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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