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声称强拆时点汽油 被控传播恐怖信息罪
2010年02月06日 07:19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国谅(右)手拿住建委关于拆迁的答复函站在法院门前。昨日,李国谅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大兴法院重审开庭。

新京报2月6日报道北京大兴村民李国谅因拆迁时扬言点汽油,被诉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昨天上午,该案再次开庭审理。7名村民为李国谅作证称,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恐惧。

据了解,去年7月,李国谅被大兴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不服、上诉,去年11月2日,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本报去年11月25日曾报道)。

一审被裁定事实不清

2008年初,大兴区瀛海镇三槐堂村拆迁。村民李国谅表示,拆迁违法,如果政府强拆,他将点燃家中存放的汽油瓶。半个月后,李国谅被警方带走。警方在李国谅家中搜出两瓶汽油和一个未有可燃气体的煤气罐。大兴检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李国谅。

大兴法院一审时,瀛海镇政府证明,李国谅在自家藏有礼花弹、汽油瓶等危险物品,并扬言与政府对抗。大兴公安分局两名民警也作证称,李国谅曾表示在政府强拆时引爆汽油瓶等物,当时周围多名围观群众表示恐惧。

据此,去年7月,法院判决以李国谅犯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上诉至一中院,去年11月2日,一中院裁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大兴法院重审。李国谅被取保。

重审开庭村民作证不恐惧

昨天该案再次开庭。庭上,公诉人出具的证据中不再有嬴海镇政府的证词。两名民警的证词仍称多数围观居民表示非常恐惧。

李国谅也向法庭出具了16份证据,其中包括记者现场采访的录像,7名围观群众的证词。7名群众的证词均表示,他们对李国谅的话不感觉到恐惧。

李国谅称,证据可以推翻检方的证据。媒体采访录像中显示,他和围观群众接受采访时,情绪看起来非常愉快,采访完一个个都笑呵呵地走了,这说明围观群众未感到恐惧。

拆迁已被认定违规

检方还出示有关证据,表明李国谅涉嫌犯罪的后果,直接导致拆迁延迟。

李国谅的律师称,李国谅扬言前,法院已判决大兴住建委颁发拆迁许可证违规。“该项目的拆迁确实不合法,李国谅要求合法拆迁是合理的。”李国谅的律师说。

因仍有部分证据需要质证,大兴法院宣布择日继续开庭。

资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第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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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殿学 杨杰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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