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档案写"离婚节育" 37岁未婚女遭男友怒甩
2010年02月04日 11:57半岛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水母网 (YMG 记者 白晓娟)谭女士是个未婚大姑娘,计生办的档案上竟然标明她曾经离过婚!男友不明真相,一气之下与她分手。谭女士非常气愤,昨天,诉诸本报,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权。

谭女士今年37岁,是个大龄未婚青年。前段时间,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男朋友。两人情投意合,准备于今年冬天农历腊月二十六登记结婚。谭女士寻寻觅觅十多年,好不容易遇上知己,很珍惜这份迟来的姻缘。

谭女士的老家在莱阳市谭格庄镇,户口落在莱阳市龙门派出所。1月27日,男友要去她的身份证号码,准备提前到计生办申报准生证。因为两人年龄大了,都渴望早日抱上宝宝。谁知,谭女士的计生档案信息让男友大吃一惊———婚姻状况一栏里赫然写着:离婚!避孕措施:宫内节育器。结婚时间:2006年4月4日。

男友以为谭女士欺骗了自己,当即提出分手。谭女士有口难辩,因为计生档案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谭女士悲愤之余,努力寻找事情原委。她的户口是2007年5月才从烟台市开发区舒家迁回莱阳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也是未婚,而计生档案上却标明她已于2006年结婚!

经过查实,终于真相大白,计生部门的答复是,2009年在落实30—49岁育龄妇女婚育状况时,联系不上谭女士。为了防止漏管,就将她的信息作为“离婚女子”录入到微机,现在已把错误信息更正。由于工作不到位,给当事人带来麻烦,表示歉意。为此,计生委还特意出具了书面证明。

谭女士拿着这份证明自己“清白”的信,满怀希望地去找男友,男友却对此信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认为是谭女士托关系开的“假证明信”。谭女士欲哭无泪,这份好姻缘,就这样被拆散了。

昨天,记者与莱阳计生部门取得联系,一位女工作人员说,现在谭女士的计生档案信息都已改正了。

谭女士认为:计生部门的错误信息,侮辱了她的人格,给她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害,给自己的婚姻产生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不是他们改过来就能轻易了结的。她将通过法律手段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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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晓娟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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