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量“越南新娘”身份尴尬 子女成“黑户”
2010年02月04日 01:39南方网-南方农村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子女入户几无可能

1995年,高良镇江南村村民莫国华退伍转业时,已是大龄青年。“没有姻缘嘛,所以才花钱讨越南媳妇。”现在,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2007年,他带着接生婆手写的出生证明和村委会盖上的大红印章,到县公安局为儿子莫振煌上户口。

“公安局说没有这个政策啊。”莫国华年轻时曾试图跳出农门,未能如愿。“孩子没有户口,可能连我都比不上,起码我出去过,见过世面。”莫国华低头猛吸了一口烟,然后用力地吐出来,幽幽地说:“难道老莫家世世代代都要做黑户吗?”

阮金红三个孩子读书个个拔尖,孩子们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徐进源和阮金红辛勤劳作的动力。但户籍问题像不断收紧的紧箍咒,让徐进源头疼不已。“考上大学却上不了,孩子会不会怨我一辈子?”

江南村罗阳小学校长李伟耿这样表述“三非”儿童的境况:父母给了他们生命,但政策却很难给他们“名分”。

按照婚姻法规定,取得户籍需要如下手续:越南新娘回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具备国家机关颁发的身份及户籍证明,要有护照和来华签证,子女具备中国医院的出生证明。

现实情形是,对于粤西山区的家庭来说,上述每个证件,他们都难以拿到。莫国华的妻子黄欣嫁过来15年,从来没有回过家,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回去一趟要花很多钱,要是我有能力办到这么多证明,就不需要娶越南新娘了。”莫国华说。

“在民政部门登记中,中越跨国婚姻,一个都没有。”德庆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何桂来说。

德庆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记得,几年前他们曾就这个问题请示过省里。当时省有关部门回复了指导性意见:如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入户。但前提有三个:父亲强烈要求孩子留在国内,且不违反计生政策;父亲要证明与入户孩子间的父子关系,要验DNA;最后一条是,原则上对越南新娘遣返回国。

“操作性不强。”德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荣也感到头疼,他知道在贫穷的粤西,每一个前提的实现都几无可能。“地方政府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又不能违反国家政策,我们有行政许可法啊。”

当南方农村报记者问阮金红是否担心被遣返回国时,她扭头看着院子,健谈的她开始沉默。许久,她撇撇嘴说:“我都来了十几年了。”一直到南方农村报记者离开这个偏僻的山村,阮金红仍对这句提问耿耿于怀,没有再跟记者说一句话,连道别都没有。

而日渐长大的“三非”儿童,却在期待着与“黑户”道别。(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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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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