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孩子吃痰老师写检讨书道歉
2009年12月25日 06:52重庆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小吴老师走的时候留在幼儿园的“检查书”本报记者 王远凌 摄

本报讯 (记者 邹宇 实习记者 赵洪浪) 12月15日,本报报道了渝中区某幼儿园里,一名实习老师让5岁的小孩吃地上吐的口痰,这名实习老师究竟是什么身份?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昨天,记者又来到了幼儿园,虽然事隔这么多天,但是园方和家长还在各自寻找证据,证明孩子当时是否舔痰。

小吴老师:

还我一个公道

昨天下午,园长将小吴老师的检讨书、身份资料和学校对她作出的处罚决定放到了办公桌上。

小吴老师,贵州人,今年18岁,是重庆某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今年9月份来到幼儿园实习。因涉嫌让5岁娃娃吃口痰,目前被学校开除学籍,已到她妈妈打工的地方去了。

小吴老师在检讨书里这样写道:12月10日中午,小朋友(指小佳)说“老师,我要吐痰。”……正准备让她去的时候,我看到地上有一小点口水,我就生气了,就对小朋友说,不能吐口水在地上,如果再吐在地上就让你吃了。“这件事,我深感后悔,不应该对小朋友说那样的话。”小吴老师在检讨书里向家长道歉。

“希望社会还我一个公道。”在检讨书的最后,小吴老师这样写。

其他老师:只说了恐吓的话

昨天,幼儿园的一位邓老师说,12月10日中午,她也同小吴老师一起在幼儿园值班。当时小吴老师的确有些生气,“但实际上她并没有让孩子去吃口痰。”邓老师说自己和小吴老师是贵州老乡,也是校友。小吴曾经跟她聊起过家里的情况,她父亲残疾,母亲在外打工,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她每个月都要给家人寄钱,自己只能留下200来块生活费。”

园长出示了一些录音证明,事情发生后,园方老师召集了当天班内的所有孩子,一个个仔细询问经过,所有孩子都说没看到小佳吃口痰。

小佳:再也不想回幼儿园了

记者随后来到小佳家里,小佳的母亲曾女士让小佳演示,当时是怎么样吃的口痰。小佳扭扭捏捏,趴在地上,伸出舌头,“就是这样。”

她的母亲曾女士拿出前两天孩子到儿童医院就诊的单据,医生的诊断为:学校恐惧症。建议转换环境并定期到医院回访。小佳说,她再也不想回幼儿园了。

家长:孩子不得不反复讲述

为了证明孩子的遭遇是事实,曾女士说,孩子不得不一次次对人们讲述,有时候警察来调查,孩子也得说一遍,有时候其他单位的来调查,也让孩子重新说一遍。

“孩子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假话,还只得一次次重复说这个事。”昨天,记者见到小佳时,昔日活泼的孩子已经有些抗拒生人。孩子问记者:“为什么大人都不信,喊我反复说?”

家长提出转学 要求赔偿

目前,小佳的父母向园方提出孩子要转学,要求退还剩余的学费、转学费及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2000元,否则,就将提起诉讼。

孩子吃   吃口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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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宇 实习记者 赵洪浪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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