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臭豆腐摊“太臭” 被举报后摊位被罚10万
2009年12月03日 07:01汉网-长江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县八德市文化一街的臭豆腐摊,遭民众检举臭味过重,遭“环保署”裁罚新台币10万元。店家提出行政诉讼遭法院驳回,全案可上诉。

据悉,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日公布的判决书,位于八德市文化一街11号的臭豆腐摊,多次遭民众检举陈情,认为“臭味过重”,“环保署”北区督察大队于2008年12月间,派员至该摊周界采集异味污染物样品,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分析。

鉴定方式由6位合格嗅觉判定员,依照“环保署”公告的“异味污染物官能测定法”,进行异味污染物浓度分析。根据检验结果不符法定排放标准,桃园县政府以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对店家裁罚10万元,并要求店家限期改善。店家不服,提出行政诉讼。

案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承审法官认为,“环保署”稽查过程并无违误,且检测结果经具专业检测能力的机构鉴定,认为桃园县政府对店家的裁罚并无违误,因而驳回店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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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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