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帖杜撰称"昨晚我杀人了"被刑拘
2009年09月25日 06:00华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崔永利)一男子发帖称,他见色起意将一女子杀死后抛弃在湖里。警方对抛尸地点搜寻未果后,最终根据发帖男子留下的QQ,半夜将其从网吧里挖了出来。原来这只是一个根据新闻杜撰的帖子。

有网友劝他“赶紧去反省”

2009年9月4日,古城热线上有一个叫“光明大哥”的男子发出一雷人帖:“昨天晚上我一个人没事做,就跑到了北郊的汉城乡一个很偏的地方玩,到了晚上10点多的时候,我来到了北郊的团结水库边,见一个女的一个人在那坐这(着),四周没人我就对她起了那个的心,但是她反抗了,我一急就把她捅死了,后沉入了水库,现在想起来呀很害怕。我的QQ是309549997”。

这个帖子发出后,立即引起许多网友的跟帖。“茅庐雅座”跟帖说:“真的假的?这么厉害,还留下QQ号”。“隔玻璃望天”说:“如果是真的就赶紧去反省吧”。网友“小-菜”按照“光明大哥”留下的QQ进入了对方的相册,“小-菜”将“光明大哥”的照片复制后又跟在帖子后面。该帖子同时也引起未央区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立即批示公安未央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警方勘查“抛尸地”未见异常

未央宫派出所立即对QQ号为309549997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该QQ号昵称“光明大哥”,生肖为龙,血型为A,年龄40岁,籍贯陕西,目前还在网上使用。民警假扮美女网友,通过添加其为好友的办法约对方见面,但是“光明大哥”始终不答应。

同时,警方派出多人步行十余公里对团结水库朱宏路至李下壕段所有工地进行了调查,工地负责人称近期施工中未发现异常,也未发现尸体。现水库地基已处理完毕,目前还未蓄水。

民警同时对“光明大哥”的QQ进行监控。昨日凌晨2时许,“光明大哥”终于露出了尾巴。民警在西安西郊疏导路北段“爱乐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光明大哥”抓住。

源于对一起杀人案的改编

办案民警张旭介绍,“光明大哥”姓李,今年34岁,西安市某城中村村民。此前,李某在电视上看到西安市一公园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女子被发现杀死在公园的湖内。李某上网无聊突发奇想,将该新闻改编后就成了“昨晚我在北郊杀人了”的帖子。

昨日,记者采访李某时,他说这样做就是为了“好奇”。昨日下午,未央宫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因李某“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 公 共 秩序”,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本文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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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永利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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