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拒绝同房婚后一年仍是处女 丈夫无奈拟离婚
2009年08月25日 06:00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妻子不愿同房 丈夫起诉离婚

结婚一年女方还是处女,法院判决双方分手

兴武 华玲 久钢

本报讯 “80后”小夫妻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妻子无故拒绝同房,结婚一年还是处女。而丈夫则大呼委屈,即要求离婚。

记者昨日从无锡崇安法院获悉,该院对该起离婚案进行了审结。

2006年10月罗某、严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罗某觉得文静内敛的严某很适合当妻子,两人认识才半年就结婚了。在双方父母眼里,罗某老实,严某文静,二人平时话都不多,也没有什么大矛盾。双方父母对这桩婚事都比较放心,唯一的遗憾就是两人结婚都快一年了,严某的肚子还没有动静。终于婆婆按捺不住,要求媳妇严某去医院查查为什么没有怀孕,结果让两家人吃惊不已。严某结婚一年了居然还是个处女。

在父母的再三逼问下,老实的罗某才吞吞吐吐地道明了实情。罗某因为工作原因,一直要上中晚班。夫妻二人本来见面的机会就少,好不容易凑到了一起,罗某想和妻子亲热亲热都被妻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结婚一年多,两人连一次夫妻生活也没有,严某当然怀不上孩子。罗某的此种说法遭到了严某的强烈不满,严某称医院的检查结果搞错了,二人是有过夫妻生活的,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

此时的罗某已对这段仓促的婚姻十分失望,两次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4万余元。崇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一般,夫妻关系之不睦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培养起感情。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考虑到罗某的工资收入和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对于其返还彩礼的要求可予以考虑,法院酌情以严某的部分陪嫁财产予以抵扣。

延伸阅读:

妻子结婚8个月不同房 动员丈夫去找小姐

新娘同性恋蜜月不同房 每晚与"闺中密友"过夜

新婚一年未能同房 男子索要5万青春损失费

新娘拒绝同房 新郎称被歧视连砍妻子十余刀

姐姐替妹妹嫁给陌生人 不堪忍受拒绝同房

为什么妻子不爱我们了?

处女   离婚   严某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郭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