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闹市天桥跪4小时寻找外遇父亲(图)
2009年08月19日 10:53东南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午后的太阳下,女孩不停流汗

东南快报8月19日报道 “我想念书,我爸有另一个家了,我联系不上他!”昨日,一名17岁女孩真真(化名)从马尾坐车到福州,在福州古田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的琼东人行天桥上,为找父亲,顶着炎炎烈日跪了3个多小时。

昨日下午1时许,在琼东人行天桥上,一名短发女孩不顾路面的滚烫,面前还有一个户口薄、一叠照片和两张写满字的白纸。女孩用凉鞋压住的白纸上面写着:“我不求一分一厘钱,我带够了车费,只求你们帮我找一个人,我的父亲……”烈日下,她一会抬头张望,一会又低下头,豆大的汗珠不断从她额头往下掉。

女孩说,她叫真真,今年17岁,家住福州马尾青洲路,在福州某中学上高三。

真真说,她之所以会跪在天桥上,都是因为一条短信。昨日上午10时许,她上完补习课回到家。她打开手机一看,一个152开头的宁德手机号码给她发了一条短信:“×××那么多事,亏你还是学生一点教养都没有……要不我直接去你家找你……”。

这样的短信真真很熟悉。据真真说,上高一时,一个姓陈的女人给她家打了一个电话,称自己才是真真父亲的老婆,还给真真父亲生了一个儿子,要真真的妈妈与父亲赶紧离婚。

从那时起,真真妈妈就经常收到辱骂短信和电话。

真真说,爸爸自从有外遇后,就很少回家,也再没拿钱回家,她的学费都是妈妈从别人那里借的。前一天,她就买了一个新号码,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隔日就收到了恐吓短信。她很害怕,用铺桌子的白纸,写了一些话,就坐车来福州了。因她爸爸曾约她在五一广场碰过几次面,所以她就选择了琼东天桥。

“我想找到爸爸,问他把我和妈妈放在什么位置,到底要怎么处理家里的事?”真真说。

真真的行为引来不少路人驻足议论。有人说她在换取别人同情心乞讨,也有人说她真可怜,并谴责她父亲的不是。

对于各样的议论,真真一语不发。有人问话,她就答一句,没人问就沉默不语。但当有人给她钱时,她坚决不要,反而哭着将钱退还。当时太阳直晒,行人纷纷劝她赶紧回家,但是她还是跪在哪里不动。

下午4时许,有位大爷办完事原路返回时,看到真真还在,他对围观的人说,这小孩跪了很久了,给她钱也不要,这么热的可要晒出病来了。

但任凭众人怎么劝,真真还是呆在原地。直到下午5时许,天空乌云密布,眼看要下雨了。由于害怕妈妈担心,真真才开始收拾照片和纸张等物品,穿了鞋子茫然地离开了天桥。她说,她出来时没有和妈妈说,原先有补习,她是请了假坐公交车到福州的。“坐车回去要1小时,我要赶回家吃饭,不能让妈妈知道。”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真真的父母和老师。真真的老师说,真真家中确实出了点事情,但是有关学生的隐私,她不便多透露太多。

对此,真真妈妈说,她不会责怪女儿的行为,她和丈夫的婚姻确实出现了问题,她丈夫已经很久没有住在家里,有回家也是吵架。现在不管怎么样,真真爸爸要离婚可以,但是他有养真真的责任,要供女儿上完大学。“不能这样拖着了,确实要解决这件事。”

而记者给真真爸爸打电话时,他一会说自己昨天才回家,对真真找不到他的说法感到莫名其妙,他现在时没住在家里,但他现在没赚到钱,在福州流浪,怎么给真真生活费。过一会,他又说,昨日接到真真妈妈通知,去了天桥但没接到真真,对于真真所说的外遇的事,这属于家务事,别人管不着。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律师说,如果真真讲到她父亲近一年没有向家里给生活费属实,她父亲行为就构成遗弃罪。真真母亲可以以孩子名义向公安部门报警索要生活费。至于是否构成重婚罪,真真母亲可从她父亲和情人的生活是否对外公开,搜集相关证据核实后向法院提起申诉。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作者:林雅 林朝阳 洪张情 陈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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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雅 林朝阳 洪张情 陈伟平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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