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失母亲还建房领取凭证 抱骨灰领房
2009年06月01日 13:51武汉晨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3年前购买还建楼,母亲去世后还建楼证明条“不见了”。昨日,男子为领还建房,将其母的骨灰盒搬进了东湖高新开发区步行街拆迁指挥部办公室。

搬骨灰盒的正是54岁的戢(念ji)先生,家住东湖高新开发区鲁巷新村。戢先生介绍,他兄弟姐妹4人均已成家,父亲去世十来年了,母亲张玉兰去年也去世了。

3年前,村里拆迁原地还建,张玉兰老人购买一套88平米的还建房,与步行街拆迁指挥部签订合同后,老人自己保存着还建房证明凭据。

去年4月15日,老人去世。而戢先生及其兄妹却发现找不到“还建房凭条”了。

5月20日,东湖高新开发区步行街拆迁指挥部发出通知,该部开始交付这批还建房,要求业主们凭借还建凭条前来认领房子,领取期限为10天(从5月20日至5月31日)。

戢先生带着母亲身份证等证件前去认领,因拿不出还建房凭条遭到拒绝。得知他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要求戢先生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四兄妹,一起前往认领,以确保四人认可戢先生所说的“母亲将名下的房子交给他”,避免日后生纠纷。

戢先生介绍,由于两个妹妹均没联系上,这个办法显然做不到。眼看领房期限快过,戢先生担心会被当做“主动放弃”着急不已。因此想出了这个极端的办法,和弟弟一起将母亲的骨灰盒从陵墓里取出带到了指挥部办公室。

该指挥部一位任姓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要求领房者出具凭条,或由当事人现场办理,都是正常的工作程序。因为戢先生家里兄妹多,如果房子让他一个人领走,万一有家人拿出老人还建房凭条,会面临纠纷。“他们四兄妹可以一起领走这套还建房,如有纠纷,他们家人自己扯皮。”他表态,即使交房期限到期,他们也会将这套房子保留,不会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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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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