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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两涉嫌敲诈的农民分别获刑5年半和3年半
去年5至6月,四川多个县、市的18位正副局长,先后接到自称“杀手”的敲诈电话:“你所得罪的人请我来杀你,拿钱消灾,不然杀你全家。”短短1个多月,17位正副局长出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先后向“杀手”指定的账号汇去“消灾款”11万余元。
久走夜路必撞鬼,当两“杀手”敲诈到第18个对象——资阳市的某局长时,“杀手”游戏宣告结束。最近,资阳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杀手”电话敲诈 17名局长“中招”
贵州省思南县农民朱应涛现年38岁,2006年9月,他因诈骗罪被思南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年10月16日,朱出狱后前住厦门打工,认识了同乡陈仲军。处于缓刑期的朱应涛却不思悔改,满脑子想着如何走歪门邪道一夜暴富。偶然间,他从报纸上看到武胜县某局长被雇凶杀害的新闻,便灵机一动,萌生冒充杀手专门敲诈四川官员的想法。
2007年4月,朱叫陈在厦门以陈的名义开办了两个银行账户。当天,朱通过“114”查询到营山某局电话后,冒充人事厅领导声称要找局长谈话。毫不知情的工作人员遂将该局局长的姓名和手机告知了朱。随后,朱以“杀手”身份打电话找到局长:“你的仇人雇我们从厦门到营山,要断你的手脚。我们调查了你一个多月,觉得你不是坏人,不愿下手。但兄弟们从厦门来,生活费、往返车船费你要承担。如果不给钱,武胜县那位局长便是榜样。即使砍不了你,也要砍你家人。”
该局长为了自身安全和替家人“消灾”,几经讨价还价后,老老实实向朱提供的账号汇了2000元“消灾款”。首单“买卖”轻易地就获得成功,这让朱应涛欣喜若狂。随后两天,朱故伎重演,轻而易举地敲诈了阆中市和筠连县的两位局长。其中,阆中的5800元“消灾款”,竟是该局长的家人背着他给朱汇去的。
连连得手的朱在不断加大敲诈筹码的同时,伙同陈仲军要将“生意”越做越大:宜宾某局长1万元,蒲江等县、市多名局长或副局长的5000元至6000元纷纷到账。金堂县某副局长在出差途中一接到朱的威胁电话,立即指示下属汇款5000元;2007年5月19日,达州某副局长一次性就汇了4万元。短短一个多月,四川各地先后有17名正副局长共向朱应涛、陈仲军提供的账号汇去11.82万元“消灾款”。
久走夜路翻船 涉嫌敲诈遭判刑
2007年6月26日,资阳市某局局长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某局长你听着。因为你得罪了人,你的仇人请我们专程从厦门赶到资阳,要砍你的手和脚。我们来资阳一个多月了,把你和你家人的生活规律都摸得清清楚楚了。我们觉得你不是坏人,就不砍你手脚了。但我们兄弟几人这一个多月的生活费、来往车船费得由你承担。希望你把5万元打到我们提供的账号上,见到钱,我们立马就离开资阳,绝不再找你的麻烦。”
该局长很快查明来电手机在福建省。“肯定有人恶意敲诈,绝不能让犯罪分子得逞!”没过多久,“杀手”再次来电威胁:“不给钱,砍你全家。”该局长一边与对方周旋,一边向资阳市公安局报了案。资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当即成立了专案组,指派民警迅速飞赴厦门,并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的协助下,于6月29日将自称“杀手”的朱应涛一举抓获。同年7月6日,陈仲军在厦门市公安局源里区分局刑侦大队的布控下落入法网。
2008年5月28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朱应涛有期徒刑5年半,撤销原思南县判处朱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之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陈仲军有期徒刑3年半。朱应涛不服一审判决,向资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最近,资阳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杜先福 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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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元禄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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