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判案折射司法隐忧
2008年09月26日 21:45百姓 】 【打印

一个原本清晰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的“请示”之后,陡然变得模糊起来。发生在浙江丽水的“法院请示事件”,为司法公平带来了隐忧

温州包工头林康铸最近一直很苦恼,不是包不到工程,而是缠身一场官司。

本来是一个清晰案件,却在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的“请示”过程中,陡生变故。三年来林康铸纠缠其中,不胜其烦。

这一切,都和同行张文忠有关。

牵线设局

温州人张文忠,在本市小有名气,多年在建筑工程领域打拼。坊间流传,他承包的工程很多,涉及政府拆迁、市政建设等诸多领域。

林康铸也在温州从事市政工程。2002年两人相识以后,彼此十分投缘。林康铸希望通过张文忠这条线,获得部分工程。

半年后,张文忠找到了林康铸,神秘地说:“我有个亲戚,在丽水市交通局做副局长,丽水的很多道路工程都要经过这位亲戚的手,你想不想认识?”

交通局副局长在工程方面的能量,众人皆知。再加上是张文忠的亲戚,林康铸求之不得。

张文忠的这位亲戚叫朱文俊。见面会上,大家都称呼这位交通局副局长为朱局。林康铸还把朱局介绍给公司的员工。

从那以后,“朱局”这个名字,在林康铸的公司越传越广。到后来,林康铸公司在丽水做工的工人,见到他都称呼朱局。

不久,张文忠向林康铸透露,朱局已经安排了工程,需要他去丽水谈一下。

朱力俊安排的这个工程是“金丽温高速公路第20标段的桥梁工程”。根据朱力俊提供的图纸,经过预算,林康铸发现,工程数量不大,几乎无利可图,便有意回绝该工程。朱力俊却开导他说,金丽温高速公路是当地的样板工程,工程竣工后,可以让大家看到你们公司的实力。朱文俊还承诺,以后还可以找机会补偿林康铸。

林康铸决定把眼光放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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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铸   判案   莲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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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笛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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