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与犯人同名致个人信息被输入罪犯资源库
2008年09月26日 14:35大河网-大河报 】 【打印

小伙举牌求清白

□记者王勇文图

家住漯河市召陵区青年乡枯河村的王建华,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身份证上的信息竟和同村的服刑犯一个同名男子完全一致,这件事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昨日,他准备到郑州一家酒店住宿时,“违法犯罪人员”的身份再次给他造成尴尬,酒店不但拒绝给他开房,还要报警,通过好一番解释,他才得以脱身。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王建华在街头高举牌子:“我没有违法犯罪谁还我清白?”

【现场】

街头举牌表清白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郑州市陇海路上一家酒店门口,看到一个27岁左右的男子站在人行道上,手举一个牌子,上写:“我没有违法犯罪谁还我清白?”男子的举动引来了多名市民围观。

在围观者的追问下,该男子才说出了事情的缘起。男子拿出了他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他名叫王建华,住址是漯河市召陵区青年乡枯河村。王建华说,目前他在江苏省江阴市一家大酒店工作,但是几个月来他一直非常郁闷,“我平时遵纪守法,现在却成了违法犯罪人员,弄得我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自己的同事都怀疑他。

王建华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和同村的一个违法犯罪人员同名同姓,自己的资料也被输进了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昨日他从江阴坐火车来到郑州,本想到酒店开个房间休息一下,不想因为个人资料上的污点,引起酒店工作人员的怀疑,“我感到很伤心,就写了这样的字,证实自己的清白!”

【缘起】

两个建华的故事

对于王建华的事,江苏省江阴市璜土派出所一名警官说,“他以前在我这里办的暂住证,6月份,我们突然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发现了他的资料,我当时就找到他和他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据该警官介绍,王建华得知自己成了“罪犯”时,迅速回河南老家调查。“虽然后来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为小王修改这些资料。”

记者看到了王建华提供的一张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下载打印的表格,一份《刑事判决书》以及他的身份证原件。信息显示,“王建华因参与多起抢劫而被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法院处以15年的有期徒刑,并于2004年10月14日被投送河南省第三监狱。”

记者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表》和《刑事判决书》上面提到的王建华的生日、家庭住址和照片等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这个信息是正确的,那我现在应该还因为抢劫罪在牢里关着。”正当记者疑惑时,王建华又拿出了一份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的讯问笔录。笔录上的王建华,交代自己的出生日期是1974年5月1日。“我的生日是1981年10月1日,和他(犯罪分子)交代的完全不同,笔录后面附的照片也和我不一样。现在这些资料能证明我是清白的。”王建华说,他本打算近期去香港工作,但是由于这个事,无法办理港澳通行证。

【说法】

重获清白程序多

据王建华介绍,从获悉自己成为“违法犯罪人员”后,他已经与把错误信息输入到自己身份证的临颍县当地的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有关人员表示会尽快修改相关数据,但是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至今仍然是“违法犯罪人员”。

对此,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律师表示,如此离奇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认为,如果王建华希望自己重新获得“清白”,程序非常麻烦,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反映情况,然后由法院启动重审程序。“从他所说的情况来看,很可能是当地公安机关调取身份证资料时出错,现在要纠正这个错误的话,需要法院重审这个案子,最终才能彻底还他一个清白。”李华阳告诉记者,修改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的数据,并不是当地公安局可以独立完成的,必须有相关的手续支持,因此启动再审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说法】

错误很快将被纠正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临颍县公安局民警葛占旗,从已经服刑的王建华当时的讯问笔录上看,他是当时的讯问人之一。当得知记者是了解王建华莫名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的事情后,葛占旗让记者和临颍县公安局通讯科的贾科长联系。记者随后又联系上了贾科长,贾科长表示,通过了解情况,在这件事情上公安部门确实存在一定的失误,主要是当时犯抢劫罪的那个王建华户口还没有办理,办案人员误把他的违法犯罪信息输入到了清白的王建华身上,最终导致了这个王建华戴上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帽子。

贾科长表示,公安机关接到王建华的求助后,立即采取了有关措施,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目前还没有彻底还王建华一个“清白身”。不过贾科长称,他已经向有关领导做了汇报,将尽快采取措施,把输入到“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里的“清白”王建华的信息予以删除,同时,有关办案人员也将向“清白”王建华进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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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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