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看错短信向陌生账号汇去10万元
2008年07月18日 01:58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

本报记者 丁阳亮 长沙报道

“3个月后,被冻结的10万元钱会不会流入骗子的账号?”昨日上午,在星沙上班的厉先生心里“烦透了”。

3个月前,厉先生的好友唐先生不小心将10万元钱汇到了一个陌生的账号,虽然警方及时发现,冻结了巨款。但银行方面表示,没有法院方面的不能划回巨款,由于警方还没有破案,而银行的冻结时限为6个月,厉先生担心3个月后钱会被骗子取走。

粗心将钱汇给陌生账号

事情如此巧合,完全出乎了厉先生和他朋友唐先生的意料。

据厉先生介绍,今年4月份,唐先生一个姓赵的朋友找唐先生借10万元钱,唐先生答应了。

4月17日,唐先生突然接到一条短信,发短信的人姓赵,要求他将钱汇到一个指定的帐户。唐先生以为是朋友赵某发的信息,便委托别人按要求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板仓路分理处将钱汇到了指定帐户。汇款后,唐先生向朋友赵某询问情况,才发现赵某并没有收到汇款。唐先生再次查看手机信息,才发现信息的发送者并非自己的朋友赵某,而是一个毫不相识的人,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子骗了,赶紧向星沙派出所报案。

星沙派出所在了解情况后,当日便立案侦查,并依法冻结了唐先生汇款对方的账号。星沙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唐先生汇款给对方的账号多次涉嫌短信诈骗。

有警方证明也解冻不了巨款

厉先生说,由于唐先生要出差,将索回巨款的事情全权交给了他处理。

厉先生通过农业银行了解到,汇款被冻结在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市分行,期间,汇款的对方还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去取过一次款,但“发现汇款被冻结后,连卡都没有取就跑了”。

厉先生让星沙派出所开具了一张证明,证实了唐先生汇错了巨款。此外,他还以所在公司的名义打了一份承诺函,请求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市分行将冻结的巨款划回唐先生的账号,并承诺,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和经济责任,在10万元范围内由他公司承担。

然而,当厉先生拿着证明和承诺函到娄底去请求银行为巨款解冻了,却遭到了银行方的拒绝。厉先生说,银行方答复要等到法院方的通知才能解冻。

“这也太不合理了,现在骗子都找不到人,怎么上法院呢?告谁啊?如果骗子抓不到,那钱不是永远不能解冻?”对于银行方的答复,厉先生很不理解,银行的冻结时限为6个月,他担心时限一过钱会被陌生人取走。

银行:冻结巨款是为了保护客户

带着厉先生的疑问,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市分行一名陈姓负责人的电话。“这事情我们知道,但也是出于保护客户利益的考虑。”该负责人说,由于唐先生汇款的账号涉及多个客户汇款,根据法律程序,需要结案后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才能对巨款进行解冻,如果超过6个月冻结时间,会继续冻结巨款,而不会将巨款划入陌生账号,厉先生的担心是多余的。

律师李健认为,因为该笔款项,未经过法院审判确认为罪犯的“赃款”之前,对于受害人来说,银行还不存在当然返还的义务。因此,其他的证明、担保都不具有判决书的绝对效力和执行力。但收到汇款方是处于一种“不当得利”的民事侵权状态,受害人可以通过法院公告送达的方式,以派出所证明做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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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阳亮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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