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起官司拖垮老高工
浙江在线6月10日报道作为电动代步车的专利人,73岁的高级工程师谢寿椿不断地被人冠以“剽窃者”之名告上法庭,三年以来,虽然11起官司他都打赢了,还有一起正在北京市高院等待判决结果,但频繁的诉讼让他身心俱疲,也几乎花去了他退休后的所有积蓄。“我该如何去阻止别人的恶意诉讼呢?”近日,从上海赶到北京应诉的谢寿椿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无奈。
突然遭到警察传讯
谢寿椿毕业于清华大学,从事汽车、摩托车的设计制造,退休后也一直致力于各种电动车辆的研发工作(见图)。
2003年4月至8月,谢寿椿在家中全手工制造出10辆不同结构的站姿电动代步车,后经美国经销商和客户的意见反馈后改进定型。此后,该车获得了国家的多项专利证书,并在美国也获得了专利。
谢寿椿说,浙江台州市黄岩华阳电动车有限公司在答应给他20%技术入股的前提下,他介绍公司与美国方面签订供货协议。从2003年8月至年底,他不仅提供了样车和全部图纸,还书写和翻译中英文说明书。2003年12月,公司生产出首批1400辆电动代步车,次年元月运送到了美国。“让我非常诧异的是,公司获得巨大的利润后,不仅没有兑现给我的技术股份红利和工资,反而诬陷我是剽窃者!”
谢工说,2004年2月,他突然接到黄岩警方的电话,称有经济案件需要协助调查。原来,华阳公司报警称,谢寿椿盗取了公司的技术情报并偷窃成品车寄到他在上海的家中。这让谢寿椿感到难以理解。而所谓偷车更是诬陷:有客户曾希望公司寄样车给他试骑,但公司答复只能寄到谢的住所。后来,该客户也向警察出具了证明。
12场官司胜诉11场
2005年4月,华阳公司又一纸诉状状告谢寿椿的专利是职务行为,并起诉他盗窃成品车。而开庭的当天,该公司就撤回了起诉。接下来的诉讼让谢寿椿既愤怒又哭笑不得:公司先是起诉称,谢申报专利用的电动车照片属于公司,索赔20万元,但开庭后三天又撤诉。随后,公司又状告他盗窃技术情报为自己申报专利,之后又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双方共有专利。但最后都被法院驳回。此后,华阳公司仍然不断地将谢寿椿推上被告席。由于华阳公司在谢寿椿申请专利的一个多月后也以不同的名称申请了专利并获得了授权,谢寿椿宣告无效得到支持后,华阳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三年多来,谢寿椿奔走于上海、浙江的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华阳公司四次对簿公堂。而华阳公司在北京的中院和高院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司里,谢寿椿作为第三人也不得不出庭。“截至目前,前11场官司我都赢了,还有一起即将宣判,肯定也是胜诉。”谢寿椿说。
没有精力再打官司
谢寿椿说,他自己白天关在屋里专注于做车,免费送给亲朋好友。但晚上只要一闭上眼睛,他就会感到憋气。“应对官司不仅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律师费、邀请证人出庭以及与律师一起去外地取证花了近20万元,几乎是我所有的积蓄。”老人说,这些年他在国内总共申报了十个专利,但他发现全国有很多厂家都在仿造他的产品。但他再也没有精力去打别的官司了。
“明知告不赢我还要不断地起诉,反正打场行政诉讼的立案费只有100元。”谢寿椿无奈地说,由于行政官司的立案门槛相对较低,面对对方的起诉,自己不得不抽出时间和精力来应付这些恶意诉讼,他已经是身心俱疲,却没有办法去阻止。
公司并非恶意诉讼
“恶意诉讼?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华阳公司的李总经理说,谢寿椿的专利本来就是职务行为,因为他当时在公司上班。官司虽然输了,但是在证据上吃了亏。“当时太相信他了,把一切交给他,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公司既花了很多钱又吃了亏。我们会继续申诉的!”李先生否认许诺让谢工技术入股一事,称可能是中间人提的,并表示公司也曾支付给他两个月的工资。 北京晨报
作者:
董一鸣 颜斐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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