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少年意外死亡 家长向学校索赔20万
2008年01月23日 01:31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

本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杨秋銮) 1月3日,肇庆市怀集县梁村镇梁村中学花石分校初一学生范×源与同伴在河边玩耍时,被田埂上忽然崩塌滚下的大泥团压死。范家向校方讨说法,却被告知范×源已1个多月没来上课已当成自动退学,而范父却从来没收到校方的退学通知,于是向怀集县教育局、梁村镇政府等部门递上报告书,向学校索赔20万元。

天降巨泥块砸死逃学生

今年1月3日9时许,初一学生范×源与5名同学到村里的车仔高河边玩耍,一块大泥突然从田基上滚了下来,正好将范×源的头部和胸部压在地上。同伴们试图搬动泥团,但600多斤的泥块纹丝不动。最后在村民的帮助下才撬开泥团,但范×源被送往镇卫生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被退学家长竟不知

次日中午,痛失儿子的范年新前往学校查看校方的考勤记录,发现范×源从去年11月23日起没再上课。校方表示,由于范×源平时调皮难教,旷课达70节以上,因此从当日起已视其为自动退学。对于学校没及时通知家长的质疑,班主任何以骥解释说:“因班上旷课人多,家访工作忙,就叫本班的同村学生范×生代为转告家长。”

然而范×生只是告诉了范×源9岁的弟弟,范的弟弟因为害怕哥哥责怪,没有告诉家长,因此范年新对儿子的“退学”一无所知。

范年新认为此是学校严重失职,要求校方赔偿抚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20万元。

校方则认为该生早已退学,且事件不发生在校内,因此学校不应承担经济责任。1月8日,学校领导和该班班主任等上门家访慰问,并送上1000元慰问金,班主任何以骥也承认“本人工作疏忽,未能及时通知家长”。

律师说法

义务教育不该开除学生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廖振威律师认为:死亡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在学校上课期间,学校和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该共同承担管理、监督、教育的责任。该生死亡虽是由于其本人贪玩和其它因素所引起的,但作为教育管理一方,学校没有及时和家长进行沟通,导致该生一个多月没有回校而出现了事故,学校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廖律师还表示,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应该开除学生或者单方面让学生退学。

然而怀集县教育局德育股股长则认为:“我个人认为问题不出在校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长要承担的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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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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