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售彩员利用漏洞赊卖70万元彩票
2007年11月15日 06:10京华时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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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晗 通讯员王非)彩票点销售人员赵某和高某在未收投注款的情况下,为崔某投注“快乐8”彩票,造成该彩票销售点损失17万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赵某、高某提起公诉。同时,就“快乐8”在本案中暴露出的漏洞向福彩中心提出检察建议。

高某、赵某是北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彩票销售人员。今年3月24日,赵某的男友崔某(目前在逃)来找她,要求赊账购买新出的一种福彩彩票“快乐8”。由于“快乐8”每次开奖间隔只有5分钟,销售点收到的投注款并不立即汇入福彩中心账上,赵某和高某就利用新玩法的这个漏洞,在未收崔某彩票投注款的情况下,为崔某投注“快乐8”彩票,希望用奖金冲抵投注款的方式来中大奖。没想到亏空越来越多,到当晚24点彩票销售点关机,两人私打彩票总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其中中奖彩票50余万元,直接造成该彩票销售点经济损失17万余元。

丰台检察院通过调查发现,这种“快乐8”福彩彩票完全不同于以往几天开一次奖的彩票,投注款打进福彩中心账户才开奖,而是每隔5分钟就开一次奖,这样就会出现彩票投注款不进账,先行支付奖金的情况。检察机关认为,福彩中心在对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彩票销售点出现异常大额销售额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致国家彩票款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丰台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向北京市福彩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福彩中心在日后的彩票销售网点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各销售网点的监控,对出现异常情况的销售网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因为此案发生时,该销售网点的老板宗某并不在场监督,而是将网点的彩票销售完全交给赵某和高某二人。检察机关建议,福彩中心应加强对彩票销售人员的培训,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福彩中心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他们就此事已向上级机关汇报,并迅速整改。今后中心将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管理力度,做好销售网点的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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