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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名县人大代表谩骂法官被责令道歉
本报记者阮友直
通讯员罗佛友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政和县法院获悉,政和县人大代表、某茶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与公司员工发生工资纠纷,法院终审判他应付给4个员工工资,他不但没有及时付清,还谩骂执行法官。22日,经调查核实,政和县人大常委会责令范某向政和县法院执行局致歉,并付清案款3384.25元。
今年4月,胡某等4名农民工,到政和县某茶叶有限公司务工;6月,他们以工作环境不适应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一次性结清所欠工资。范某以“这4人没干实际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胡某等就向政和县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政和县劳动局仲裁认为,范某要依约支付工资。范某不服仲裁,这起劳动报酬纠纷就闹到了法院。
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定政和县某茶叶有限公司应分别支付4个工人800多元工资。判决书生效后,政和县某茶叶有限公司没有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
胡某等就向一审法院政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政和法院于8月31日受理了执行申请,并依法向政和县某茶叶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
9月13日,政和法院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范某履行案件款。没想到,范某在电话中侮辱谩骂法官说:“申请人是谁,是你老爹还是你老妈?”
政和县法院领导将该情况向政和县人大汇报。范某的言行引起政和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在核实情况后,政和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责成范某依法履行案款,并向执行法官致歉。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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