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交通副局长自杀调查 家人称其被逼死
2007年01月05日 18:54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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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疑问去采访

我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消息,都认为吕传军是一名有污点的贪官,是畏罪自杀,或者是自知死罪难逃,从而想把线索掐断,保护更多的既得利益者。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针对腐败官员“畏罪自杀”的现象,有关部门应该改变反腐败策略,司法介入不应该以公安机关的自杀定性报告为终止,而应该对自杀了却的“问题干部”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交代。因为政府部门的权威声音缺失,必然导致小道消息四处蔓延。这样的“避讳”,不仅伤害了公众正常的知情权,而且对死者及其家人也是一种伤害——如果这些官员并不是因为经济问题自尽的,相关部门及时公布他们的死因,正可以为他们正名。否则,对自杀原因的欲说还休,势必令其家人生活在各种狐疑的目光中。

挖出个“五能局长”

带着一系列问题,我于2006年10月20日上午9时许抵达宜昌。当时整个城市沐浴在暖阳中,夷陵区梅子垭村橘香四溢。一个宁静的普通小山村,却因吕传军的自杀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初次见到吕家破旧的老屋,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位副局长的住所。身有残疾的吕传军弟弟吕传佩面对记者时,言谈举止间流露出一种朴素与热情。通过他的回忆,一个工作勤勤恳恳、热爱亲友又对家人管教甚严的好干部形象,逐渐在我的脑海中清晰起来。而在采访吕传军生前的同事、朋友时,大家都盛赞其能力强、讲义气,一个“五能”局长逐渐浮出水面。

背后的群体悲哀

为何一个“能吃苦、能严管下属及亲属、能喝酒、能争取资金、能修路”的局长,最后选择了自杀?通过调查,我发现吕是一个悲剧人物,但并不仅仅是其个人悲剧,更是一个社会悲剧。吕传军想要办点事情都要进行“打点”,而孤傲的个性却让其内心倍受煎熬,最终,他倒在了官场“潜规则”下。吕传军是中国广大基层领导干部中的一员,他的背后是一个群体的悲哀,甚至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在对吕传军自杀事件进行历时半月的深入调查后,我终于写出了稿件。2006年10月29日,《一个交通局长的自杀调查》在本报头版头条刊发,顿时引起广泛关注,此稿先后被人民网、新浪以及全国数百家报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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