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二审宣判南非籍女毒贩死刑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林晔晗、蒋倩倩)广东高院昨日对一起南非女子走私毒品一案作出二审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南非籍被告人琳登(LINDEN)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11月30日,琳登乘坐EK362航班从迪拜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机场海关关员在她的行李箱夹层中查获两袋可疑白色晶体。经鉴定,为盐酸甲基苯丙胺,净重3006克,含量为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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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霞虹林晔晗、蒋倩倩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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