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检方承诺公正处理疑犯看守所死亡事件
2010年03月12日 11:50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广州3月12日电 (记者詹奕嘉) 记者3月12日从广东湛江人民检察院及吴川市新闻办了解到,2009年6月26日青年男子林立峰在吴川劫持他人被送进看守所后死亡,家属至今不服法医鉴定的死亡结果。湛江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法公正处理此事,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

据广东吴川市新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6月25日中午,吴川市城区广源路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犯罪嫌疑人林立峰手持尖刀,劫持了一名刚刚放学的男初中生,吴川市公安局民警接报后前往处置,将林立峰制服,解救被劫持的人质,并对犯罪嫌疑人林立峰刑事拘留,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林立峰情绪激动,行为偏激,不时用脚踢人,用头、身撞人。6月26日12时50分,同仓在押人员发现林立峰的呼吸和心跳很微弱,看守所医生立即对林立峰进行胸部按压抢救,后将其送往吴川市人民医院救助,林立峰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7月2日,湛江人民检察院法医在林立峰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对林立峰尸体进行检验,并委托中山大学法医中心进行病理检验,认定林立峰尸体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II级,管腔狭窄40%,其他器官未见明显异常,可排除外伤性暴力致死。鉴定结论是: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林立峰家属不服此次法医鉴定,不断上访。为此,检察机关多次与林立峰家属做工作,决定组织法医专家会检,同时同意死者家属聘请其指定的法医现场见证会检过程。但死者家属又提出由其指定的鉴定机构独立鉴定。 湛江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法公正处理此事,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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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奕嘉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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