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烧掉自己的仓库 男子诈骗租客17万获刑6年
2010年02月10日 14:27中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因出租的仓库系违法搭建,行政机关要求拆除,仓库“主人”易达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殷志刚竟派人烧毁仓库,然后以遭受损失为由向租客索赔得手17万元。昨天,闵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殷志刚有期徒刑6年,以放火罪分别判处夏海强、周世虎和郭金龙有期徒刑4年半、3年半。

殷志刚在闵行浦江镇陈行公路l756弄100号违法搭建了仓库出租给曹先生,约定租期10年。不料,闵行区规划部门要求在2008年6月5日前拆除该仓库,殷志刚便叫河南来沪的朋友夏海强放火焚毁仓库。夏海强遂纠集同乡周世虎、郭金龙,与2008年5月30日凌晨将该仓库及曹先生存放的货物付之一炬。事后,殷志刚向曹先生索赔,曹先生交上仓库损失费l7万元。

法院认为,殷志刚指使他人放火烧毁仓库,并以仓库被毁为由骗取他人赔偿款l7万元,已构成诈骗罪。夏海强、郭金龙和周世虎受殷志刚指使,故意纵火,已构成放火罪,属共同犯罪。 (杨克元)

男子   获刑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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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克元   编辑: 谢灵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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